判比部事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无职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比部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无职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比部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
汉苑名,有令一人,俸六百石。主鸿德苑。见《后汉书·孝桓帝纪》。
即“徐州兵马指挥司”。
阶官名。金、元教坊阶官。金二十五阶之第二十一阶,秩从八品下。元十五阶第十一阶,从七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教坊官,自从四品起,以下分为二十五阶。从八品下,称和乐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,参看“教坊”
即“宣慰使司”。官署名。元置,掌军之务,分道以总郡县,行省有政令则宣布于下,郡县有请则上报省。边境有军事,则兼都元帅府,其次则只为元帅府。见《元史·百官七·宣慰司》。
官名。十六国前秦置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从三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改为四品。武官名。北魏设置,用以褒赏勋庸,秩正四品下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检点的属官,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军帅。参见“典袍”。
南宋军名。(1)建炎三年(公元1129年)由于辛企宗出任御营使司都统制,御营司大军统制韩世宗、前军统制张俊不服,高宗就命二将所统队伍改御营为御前,韩世宗任御前左军统制,张俊任御前右军统制,不属御营,即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三十二年(公元1943年)设置,属外交部,掌理关于中外使节之征询同意及递交国书,外国驻华使领馆之设置变更,人员到任离任,国际间勋章之收受颁给,接待外宾,签证护照等事项。以司长为
官名。金朝置。设于河渠之处。隶属都水监。掌巡视河道、修整堤堰、栽植榆柳等河防之事,秩从七品。官名。金代设此官。《金史·百官二·都水监》:“都巡河官,从七品,掌巡视河道、修完堤堰、栽植榆柳、凡河防之事。
见“提举学事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