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爱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刺奸主簿

刺奸主簿
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年间曹操置为属官,掌管司法事务,《三国志·孔礼传》:“径诣刺奸主簿温恢,恢嘉之,具白太祖,各减死一等。”


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为丞相时置,掌司法方面的文书簿籍和印鉴等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孙礼传》:“礼私导令(马台)踰狱自首,既而曰:‘臣无逃亡之义。’径诣刺奸主簿温恢。恢嘉之,具白太祖,各減死一等。”

猜你喜欢

  • 北院梯里己

    即“北院司徒”。

  • 废格

    罪名。指官员或诸侯王、列侯违抗、搁置皇帝诏命。西汉武帝时始立废格、诅诽之法,多从重判处,或至于死刑。

  • 刑察

    见“六察”。

  • 书记官

    官名。清末新设之职官。掌文书案牍。外务部及新陆军中所设均分为一等、二等; 国子监所设为二等、三等。又,清末新设之川滇边务大臣,所属亦有书记官。详见“一等书记官”、“二等书记官”、“三等书记官”。民国时

  • 右副管

    官名。参见“左副管”。

  • 待诏掖庭

    女官名,也是皇帝的妃子。《汉书·元帝纪》:“竟宁元年春正月,匈奴虖韩邪单于来朝……赐单于待诏掖庭王樯为阏氏。”王樯,字昭君。郡国所献美妇未被皇帝诏见的,皆待命于掖庭,故称待诏。

  • 卫军司徒

    武官名。辽置, 见“卫军司”。

  • 署史

    官名。清朝乐部和声署 属官。乾隆 七年(1742)设,一百四十人,皆为鼓手及乐工。分署殿廷朝会乐律及舞仪之事。

  • 礼部中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礼部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武帝保定四年(564) 五月丁亥,改礼部为司宗,遂改称“司宗中士”。职掌参见“礼部上士”。

  • 省政府参事

    省政府特聘的顾问人员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以文人充任。江西省曾设置职权相当于副省长的参事,则是特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