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爱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刺奸令史

刺奸令史
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年间曹操置,为僚属掌管司法事务。《三国志·高柔传》:“(曹操) 以(柔)为刺奸令史,处法允当,狱无留滞。”西晋司马孚为太宰后,其府设刺奸曹,有令史。


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为丞相时置为僚属,掌司法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高柔传》:“柔自归太祖,太祖欲因事诛之。以为刺奸令史;处法允当,狱无留滞,辟为丞相仓曹属。”后,西晋太宰府有刺奸曹,置令史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兼假

    官制用语。官无正职,由职位较低的官代理此职称“兼假”。“兼假”,或“假兼”也称“摄”,又称“假摄”。

  • 州军府铠曹参军、行参军

    官名。南北朝置,掌戎杖器械。铠曹参军南齐时公督府置,见《南齐书·百官志》。北魏亦置,如李叔向为徐州铠曹参军,带郭浦戍主,见《魏书·李灵传》。北齐置铠曹行参军,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其品秩上州从七品上,

  • 左户曹

    官署名。北齐尚书省有左户曹,掌全国公私田宅租调等事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中·尚书省》。

  • 纳仓巴

    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后藏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不定,分隶于各处办事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
  • 船政司郎中

    官名。清末邮传部船政司主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二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主本司事务。

  • 鸿都门学生

    即鸿都门学校的学生,该校学生,皆有一技之长。《后汉书·孝灵帝纪》:“始置鸿都门学生。”注:“鸿都,门名也,于内置学。时其中诸生,皆敕州、郡、三公举召能为尺牍辞赋及工书鸟篆者相课试,至千人焉。”

  • 谷仓督

    官名。见“太仓署令丞”。

  • 掌礼司

    官署名。清置,为内务府七司中的第三司;掌本府祭祀、礼仪、乐舞,兼稽太监品级及果园赋税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五·内务府》。

  • 两司

    官署及官名之合称。宋朝指中书门下和枢密院。金朝指尚书省左、右司。元朝指中书省左、右司。清朝指布政使和按察使。清朝对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和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的合称。

  • 后宫司政

    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职准尚书右仆射,掌铨选人士,三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