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宰相
1、宰相之副。
2、指御史。《汉书·朱云传》:“御史之官,宰相之副。”
1、宰相之副。
2、指御史。《汉书·朱云传》:“御史之官,宰相之副。”
官名,即 “议曹从事史”。东汉为刺史(州牧)属吏。东汉末,刘备为益州牧,以杜琼为议曹从事,职参谋议。晋不详。南朝以来,州府皆置。员数多寡各随州,无定制。其地位随州之大小,有一班、流外七、六、五、四班之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属南大王院。掌南大王院从军之政令。官署名,辽朝置,为南大王院所属机关,掌南院从军之政令。其官有南院统军使、南院副统军使、南院统军都监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。
军队编制单位名。又名“卒伍”。秦百人为“卒”,五人为“伍”。《后汉书·马融传》:“曹伍相保,各有分局。”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,隶宣徽院。设于武宗至大四年(1311)。置提举二员,同指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官名,金朝置。正八品,掌从实办课以佐国用。其佐官有副使一员,正九品。都监一员,从九品,掌签署文簿、巡察匿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: “(孝文帝太和十五年) 又置司空、主客、太仓、库部、都牧、太乐、虞曹、宫舆、复育少卿官。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三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
官名合称。“师”是官名。春秋时宋国有父师、少师,掌赞导。《尚书·微子》“父师少师”注:“告二师而去纣。”也指左师和右师。《左传·襄公九年》:“二师令四乡正敬享。”注:“二师,左右师也。”
见“驻藏大臣”。官名。清雍正五年(公元1727年)置,员额二人,简称驻藏大臣,统理前藏、后藏地方事务,均驻前藏拉萨。每年有一人轮流往后藏巡视边界,操阅藏兵。后减办事大臣为一人,添设帮办大臣一人,分驻前
官署名。秦、西汉少府有尚书署,掌收发诏命章奏。东汉称尚书台,亦号中台、内台,仍设宫禁中,职权更加扩大,名义上仍隶少府,实际上直属皇帝,既是参与决策的宫廷出令机构,又是综理国事的政务中枢,兼具中朝、外朝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穴氏下士一人,掌攻治蛰居穴中之兽,如熊罴之类,以时献其珍异皮革。北周仿此职置掌皮中士,正二命,掌皮下士,正一命。属秋官府田正下大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