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捐指省
见“指省”。
见“指省”。
吏名。清朝京吏之一。清制,京吏有三: 供事、经承、儒士。儒士只设于礼部。例由经承转补,食粮三年,用府检校、典史。详见“吏”。
专差御史名。明置,其职任是督理陕西临洮、河州、西宁各茶马司,收贮川、陕地方所产官茶与少数民族交易马匹,并禁止私茶进入少数民族地区。清初沿明制置督理陕甘洮宣等处茶马御史, 康熙七年(公元1668年)省,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置。为太舟卿副贰,协掌航运河堤及本府庶务。位一班。陈沿置,位八品,秩六百石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官员依恩例担保引荐亲属充任内外各司差遣,系名簿籍,等侍考试或超补,称保引。与州、县通常差补不同。宋铨选制度中的一类规定。凡由官员依恩例担保引见亲属,均先在主管铨选官员的簿籍上登记,等待考
官署名。宋太祖开宝二年(969)置,掌割剥死亡马牛驴骡等牲畜,设监官二人,以三班使臣充任。后隶于群牧司。
官名。见“三司勾院”。
官署名合称。即唐、宋时期集贤院、史馆、弘(昭)文馆。
官名。渤海国十卫之一右熊卫次官,置一人。
汉、晋、南朝宋、齐、北魏为“太常”的尊称。南朝梁定为官名,十四班,掌宗庙祭祀礼乐宾客车舆天文学校陵园等事,领明堂、二庙、太史、太祝、廪牺、太乐、鼓吹、乘黄、北馆、典客馆等令、丞,陵监、国学及协律校尉、
杂任职名。唐贞观二十三年(公元649年)于门下省弘文馆置,员额九人,掌熟纸装裱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