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外都水丞
官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置,员一人,隶都水监,掌北外都水丞司之事。哲宗元祐五年 (1090),定三年为一任。元符三年 (1100)罢,其事归漕臣。徽宗重和元年 (1118) 复置,宣和三年 (1121) 再罢。南宋高宗绍兴九年 (1139) 复置于东京,十年,都水事归工部,遂罢。
官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置,员一人,隶都水监,掌北外都水丞司之事。哲宗元祐五年 (1090),定三年为一任。元符三年 (1100)罢,其事归漕臣。徽宗重和元年 (1118) 复置,宣和三年 (1121) 再罢。南宋高宗绍兴九年 (1139) 复置于东京,十年,都水事归工部,遂罢。
即“河东山西道提刑按察司”。
官制用语,指花言巧语、巴结奉承,歪曲事实,陷害忠良的“奸臣”。《史记·赵世家》:“奸臣在朝,国之残也;谗臣在中,主之蠹也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八品上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。掌皇太子宫帐之事。
①国都。《尚书· 说命(中)》: “明王奉若天道,建邦设都。”②行政区划之一。(1)十邑为都。《广雅·释地》: “八家为邻,三邻为朋,三朋为里,五里为邑,十邑为都。”王念孙疏证: “盖虞夏之数。”(2
官名。①文思院使简称。五代后梁置,太祖开平元年 (907) 改为乾文院使。②宋朝武阶官。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,属西班诸司使。真宗咸平元年 (998) 定为同六品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
官名。北齐置。亦称行台右仆射。《北齐书·皮景和传》“寻迁(景和)河南行台尚书右仆射、洛州刺史。”职掌略同尚书右仆射。若左、右并置,则右居左下。隋朝沿置,各行台省左、右任置,一人,视从二品。唐初诸行台尚
官名。唐置,属御史台台院。由侍御史一人充任,主管东都留台事务。
官名。又称“备箭协领”。清朝内务府武备院所属毡库之属官。掌备箭处事。初名“备箭固山达”,额设五人。康熙十一年(1672)增一人。三十八年定为正八品,乾隆二十四年(1759),改是称。四十四年定为六品职
东宫武官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太子千牛备身为左右奉裕,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