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平道
官署名。明初都察院十二道之一。洪武十五年 (1382) 始置,置监察御史掌其事。建文 (1399—1402) 中罢。成祖即位,复置。永乐元年 (1403) 改北京道。
官署名。明初都察院十二道之一。洪武十五年 (1382) 始置,置监察御史掌其事。建文 (1399—1402) 中罢。成祖即位,复置。永乐元年 (1403) 改北京道。
官名。北周武帝建德四年(575)改仪同三司置。主要授予有军勋的功臣及北齐降官,无具体职掌,九命。初加使持节、大都督、车骑大将军、散骑常侍,静帝大象元年(579)罢其制,唯总管、刺史及行兵者加持节。下设
参见“尚书仆射”。官名,三国魏置,为尚书令之副。令掌选署及奏下尚书曹文书众事。仆射署尚书事,令不在则奏下众事。三国魏分尚书仆射为左、右,分掌尚书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三少帝纪》:“(咸熙元年)三月丁丑,
官名。即太子左监门率。
官名。隋朝尚书省工部屯田司长官,置二员,正六品上,寻加为从五品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为屯田郎。官名。梁、陈及隋初置,掌屯田政令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工部尚书·屯田郎中》。
官名。明代衍圣公府设奏差一人。正七品以供差遣。清沿明制。见《明史·职官二·衍圣公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二·衍圣公》。官名。元代于中书省、六部、院司、诸总管府等机构设置,员额若干人,秩为从九品至正九品。明清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君王祭祀、朝觐礼仪时所穿礼服。《周礼·夏官》:“节服氏,下士八人,徒四人”,“掌祭祀朝觐,衮冕六人,维王之大常。诸侯则四人,其服亦如之。郊祀,裘冕二人,执戈送逆
官名。清末及北洋政府置,属修订法律馆,地位在总纂之下。
元朝官署名。掌漠北军民政务,治司和林(今蒙古国后杭爱省厄尔得尼召北)。成宗大德十一年(1307),改为和林等处行中书省。
官名,汉置,属将作少府,掌治宫室。有丞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将作少府》,参看“将作少府”条。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细民争讼。叶尔羌设一人。秩五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