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王府舍利军详稳司
官署名。辽朝置,属北面军官,统五院部皇族之从军者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属北面军官,统五院部皇族之从军者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隶属于财政部。各置厅长一人,由大总统简任,管理各该区域财政,监督所属职员及兼管征收的各县知事。厅内分设总务、征榷、制用三科。
官署名。民国置,为一市的最高行政机关,设市长一人,总理市务。下设警察、财政等局。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国民政府公布《特别市组织法》与《市组织法》,十九年(公元1930年)
官署名。简称“法律馆”。清末修纂法律机构。光绪二十八年(1902)简派修律大臣,修订现行律例。三十三年特开馆设专衙,以编纂民法、商法、民刑诉讼法诸法典及附属各法。置修订法律大臣二至三人,提调二人。下设
官名,魏置,掌侍从左右。《宋书·百官志下》:“魏文帝黄初初置散骑合于中常侍,谓之散骑常侍,始以孟达補之,久次者为祭酒散骑常侍,秩比二千石。”
官名,汉置,为郡县佐吏,位在田曹掾下,佐掾掌农桑等事。
官名。参见“左韶舞”。
见“子城使”。
官名,又名厩啬夫、厩苑官啬夫,秦汉时县属吏,主马厩,掌养马。参看“厩啬夫”条。
官名。战国置。下级军吏。《墨子·备城门》:“城上十人,一什长,属一吏士,一帛尉。”
官名。南朝梁陈置,属集书省,掌侍从顾问,品秩未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