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衙门
清朝“步军统领衙门”之俗称。
清朝“步军统领衙门”之俗称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初隶农矿部,后改属内政部。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《内政部组织法》规定,掌下列事项:一、土地征收事项;二、移民殖边事项,三、水利的调查测绘及水源水
官名统称。北宋前期以称太子中允、太子赞善大夫、太子中舍、太子洗马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都统衙门所属左、右司之职官。雍正七年(1729)设,每旗二人,左、右司各一人。负责掌管本旗印信。十三年省、改设印务参领。
官名。南朝宋置。统带羽林军士。《宋书·宗室传》: “升明二年(478),(刘晃)与员外散骑侍郎安成戢成祖、荒人王武连、羽林副彭元儁等谋反、国除。”
官名。西汉执金吾(中尉)属官,为武库令之副。东汉沿置,一员,秩三百石。南朝梁南、北武库二署各置二员,流外三品蕴位。隋朝卫尉寺武库署置为次官,二员,正九品。唐朝置二员,从八品下,玄宗开元二十五年(737
清朝太监官职之一。以八品“侍监”充,亦有无品级者。坤宁宫、养心殿内(兼吉祥门)、御茶房、苍震门、遵义门、寿康宫、御花园、太庙、慈宁宫、祭神房、寿皇殿、瀛台、画舫斋、永安寺及内务府掌仪司、营造司等处均设
见“宣帖”。亦称宣帖,为宋代发给军校的委任状,作为依照恩例升补官职的凭证。
宋代吏人授官的一项规定。即“年劳补官法”,见该条。
文书名。最初只作为一般书札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五年》: “右师不敢对,受牒而退。《汉书·路温舒传》:“取泽中蒲,截以为牒。”至唐,始定为官府文书,属上行文之一种。唐制,凡下之上达,其制有六,牒为其一,乃
审刑院简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