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府右宰相
官名,辽朝置,为南宰相府之长官。掌佐国君理军国之大政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。
官名,辽朝置,为南宰相府之长官。掌佐国君理军国之大政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。
春秋时期本国称别国诸侯的配偶。《公羊传·庄公四年》: “齐侯葬纪伯姬。外夫人不书葬。此何以书? 隐之也。”
官署名。清朝吏部稽勋司及兵部所属办事机构。掌稽检满、汉文武官员俸银、俸米之事。吏部所属设经承二人。兵部所属分左翼、右翼二科,亦设经承二人,办理厅务。官署名。清置,属吏部稽勋清吏司。掌稽核在京满汉文职各
官名。元、明初皆置,沿革、品级同右丞。详“中书右丞”。
官名,为将军属官,俸千石,为事务长官;但也有的领兵,称将兵长史。《后汉书·马援传兄子严》:“后拜将军长史,将北军五校士、羽林禁兵三千人,屯西河美稷,卫护南单于,听置司马从事。”
散阶称号。清朝武职从二品之封赠。初,武职中属八旗者正、从二品封资政大夫,属绿营者从二品封骁骑将军,后各有变化。至乾隆五十一年(1786)统一于此,只封武职从二品,遂成定制。官名。清代官制,武阶从二品授
官署名。简称圣政所。南宋高宗绍兴三十二年(1162)置,掌编修忠臣义士传记,裒集高宗即位以来诏旨条例,编类其重要政事,由宰相提举。孝宗隆兴元年(1163),并归日历所。
官署名。简称旗籍司。清朝理藩院所属六司之一。掌理内蒙古所属四十九旗之疆界、封爵、设官、会盟、军旅、驿递等事以及土默特游牧,黑龙江打牲处之各项事务。乾隆二十二年 (1757) 改柔远后司设; 二十九年
官名。见“诸军兵马都总管府”。
官名。西晋末凉州张轨置。为统兵武职,地位较一般州所置的督护为高。见《晋书·张轨传》。
宋朝俸禄制度之一。外任官员于本俸外,依等级每月另给钱若干; 京师诸官依等级,或月给、或年给钱。称为公用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