卫南都巡河官
官名。金朝都水监属官,设于新乡,掌河防,管辖崇福上、崇福下、卫南、淇上四埽。人选由都水监廉举,领埽兵约二千人。
官名。金朝都水监属官,设于新乡,掌河防,管辖崇福上、崇福下、卫南、淇上四埽。人选由都水监廉举,领埽兵约二千人。
①东晋初指北中郎将府。《世说新语·排调二十五》“郗司空拜北府”条引《南徐州记》: “旧徐州都督以东为称,晋氏南迁,徐州刺史加北中郎将,北府之号,自此起也。”后成为驻在京口 (今江苏镇江)、广陵(今江苏
即“起部郎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。世祖至元二十年(1283)由陇右河西道提刑按察司改名,置司甘州(今陕西陇西),监治甘州、永昌、肃州、沙州、亦集乃、宁夏、兀剌海、山丹州、西宁州等路、府、州,设使、副使等。二十
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将或主帅,掌领兵征伐。威定总管,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①春秋晋国军制。晋文公五年 (前632)于上、中、下三军外增左、中、右三行,八年废。《左传·僖公二十八年》: “晋侯作三行以御狄,荀林父将中行。”②唐、宋尚书省六部依其办公位次,分为前行、中行、后行、
官秩等级。西汉多指县级政府机构地位较高的属吏,如县丞、尉,称为长吏,授予铜印黄绶。东汉时中央政府机构令史之属、四百石和三百石长相的属吏丞、尉及障塞尉、诸陵校尉长等皆二百石。月俸三十斛。三国两晋南北朝沿
市政府的属局之一。国民党政府规定,若市因实际需要,得增设港务局,将工务局办理的河道、港务及船政管理事项划归该局管理,主官为局长。
官名。明清土官名号之一。文职。云南、贵州等省设有,设于县或土县内。正九品。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,受地方长官约束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吏部。详“土官”。文职土官名。清制,云南省置二人:云南、孟运县各一人;贵州
荐举制度。明崇祯(1628—1644)始定,由亲王保举宗室入仕。无亲王之藩,郡王亦可保举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为皇帝侍从武官首领之一,属左、右卫府,下统御仗副都督、御仗五职、御仗等。掌舆驾出入仗卫。从四品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