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务笔帖式
官名。清置于八旗都统衙门,于监生、甲兵内选充,掌文书档案等事务。
官名。清置于八旗都统衙门,于监生、甲兵内选充,掌文书档案等事务。
官署名。明清詹事府、鸿胪寺、太仆寺、钦天监之下属机构。掌理本机构之章奏文移,或兼理他事。设主簿一职,管理厅事。
郡分职诸曹之一。汉置,见《隶释》五《巴郡太守张纳碑阴》,其职掌不详。
宋朝军职升迁程序之一。即由皇帝亲临殿庭阅试将校武艺,依高下定升迁。通常三年举行一次。
炎帝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。见“炎帝”。
参见“济州路转运司”。
战国时秦国经过训练的步兵之称。“锐”取其勇猛之意。
官名。即掌冶丞。官名。隋、唐皆置,为掌冶署副长官,位在令下,正九品上。详“掌冶署令”条。
民国置,为县、市教育行政机关。民国十一年改县劝学所为教育局。国民政府成立后,各市也相继设立。凡县、市的学校、图书馆、博物馆、体育场、公园等文化事业均归其管。设局长一人、督学及局员数人。
官署名。清末外务部所属四司之一。光绪二十七年 (1901) 设。掌铁路、矿务、电线、机器制造、军火、船政,以及聘用洋将洋员、招工、出洋学生各事。置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。清光绪二十七年(公元1901年)
官名。唐朝后期置,东都留守属官,魏弘章曾任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