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明太祖朱元璋在建立明朝前置太医监,掌医疗之事,设监丞一职,正六品,佐少监掌监事。吴元年(1367)改监为院,遂罢。
官名。即鸿胪少卿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 改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复名鸿胪少卿。
国民党政府立法院所设各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一人,委员若干人,掌审议财政方面的法律案 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从九品上。参见“特牛局”。
文职土官名。清制,贵州省置二人,广西省置一人,均不理本地方民族事务。广西省另有思恩府辖从九品土官一人。
元朝官署中职司杂事的人员。包括跟随官长的祗候,外出勾捕的曳剌,看守监狱的禁子等。头目称为首领或总领,副职称面前。北方在四两包银户、南方在税粮三石以下户内选差; 免纳科差、税银,免当杂泛差役,并可支请食
官名。新莽始建国元年(后9)更名水衡都尉曰予虞。东汉废。官名,西汉末年王莽改水衡都尉曰予虞。详《水衡都尉》条,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
(1)官员升赏方式之一。明制,官员有政绩者可以加俸,《明史·唐龙传》记唐龙“登正德三年(公元1508年)进士,除郯城知县,御大盗刘六,数败之,加俸二等。”清制,官员升秩后即行加俸,亦有少数升秩后仅更新
明朝外官考核制度。初无定制。洪武六年(1373)命御史及按察司察举有司官有无过犯,奏报黜陟,为考察之始。弘治(1488—1505)时始定,外官三年一朝觐,定以辰、戌、丑、未之岁,同时进行考核,以定升黜
即“金部郎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