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二十年(1283)由大都等路断没提领所改置,隶中书省刑部,掌孥收产没之籍。设提领、同提领各一员。官署名。元至元二十年(公元1283年)改大都等路断没提领所为司籍所,掌理犯刑案者财产籍
清朝官服之一。乃夏避雨,冬避雪之时穿用者。包括雨衣,雨裳。形制与常服同。多用羽缎、油绸为之。二品以上用红色,二品以下用青色。
官名,西汉置,属御史大夫,位在御史大夫史下,冠法冠,掌执法。见《汉书·萧望之传》,参看“御史大夫史”条。
宦者官署。北齐置,掌管后宫诸宫阁事务。设卿、中尹为长贰,有丞、功曹、五官、主簿、录事等员。下领中黄门、掖庭、奚官、晋阳宫、中山宫、园池、中宫仆等署及暴室局。元仁宗皇庆二年(1313)复置,秩正三品。掌
官名。清末学部实业司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,额二人,正五品。掌司事。
官名。辽朝南面官。南枢密院官员。南枢密院初兼尚书省,以兵房承旨主兵部事。
官名。主管竹木器具制造。一说为殷朝官名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 “天子之六工,曰土工,金工,石土,木工,兽工,草工,典制六材。”郑玄注: “此亦殷时制也。”《周礼·冬官·考工记》将此官所司分成七类,各设官
官署名。清制,行营为皇帝出巡时临时建立的驻跸处所,亦称“御营”。据《光绪会典事例》卷一一五五记载:“康熙初年规定,驻跸之地,均按向导总统等先期指示地盘,护军统领、营总各一人,率护军参领、护军校、护军预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官缺补授方法之一。指凡依转班之缺分而授官之例。参见“转班”。北洋政府军官、军佐任用方式之一。凡上校以下各级军官,具有宪兵学识的,得改任相等的宪兵军佐,称为转补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翼王府典官之一,掌刑狱。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