参赞官
见“参赞”。
见“参赞”。
文书名。即诏书的刊刻颁行件。清制,诏书在天安门举行颁诏仪式后,由礼部官接领到部,照式刊刻,颁行全国。因以黄纸印刷,故名。
官名。隋置,为司隶台主官,正四品;掌诸巡察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·司隶台大夫》,参看“司隶台”条。
大理寺官通称。司法官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:“法家者流,盖出于理官,信赏必罚,以辅礼制。”
官署名。即“江西清吏司”。
官署名。周朝置。掌管贵族子弟初级教育的机构。相当于“小学”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周人养国老于东胶,养庶老于虞庠。”郑玄注: “虞庠,亦小学也”。“周之小学,为有虞氏之庠,制是以名庠”。
教坊阶官名。金、元朝皆置。金二十五阶之第十五阶,秩正七品下。元十五阶第八阶,正六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教坊官,自从四品起,以下分为二十五阶。正七品下,称调音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,参看“教坊”条
官名。蒙、元怯薛执事。蒙古语,意为“鹰人”,又译“昔博赤”,掌打捕鹰房等务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元年(1403)改北平为北京,故改刑部北平清吏司为北京清吏司,置官依旧。十八年革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 (196—220) 中曹操置,三国魏沿置。时分入居塞内的南匈奴为左、右、南、北、中五部,各部立其贵者为帅,选汉人为司马以监督之。三国魏末改名北部都尉。一说西晋武帝太康 (280—2
官名。汉代少府所属太医令的属官,掌草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