参预政务大臣
官名。清末督办政务处之副长官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设,无定额,以大学士、总督兼充。与督办政务大臣共同管理督办政务处事。
官名。清末督办政务处之副长官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设,无定额,以大学士、总督兼充。与督办政务大臣共同管理督办政务处事。
1、上公。《穆天子传》:“乃命正公郊父,受敕宪。”注:“正公,谓三上公。”2、周天子的降称。东周战国末年,周王降号为公,称正公。《后汉书·周嘉传》:“我平王之后,正公玄孙。”注:“《谢承书》曰:其先出
官名。春秋晋置。掌祭祀山川神祗之官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: “使祭史先用牲于雒。”官名。春秋时晋国设置,掌管祭祀之事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:“晋荀吴帅师涉自棘津,使祭史先用性于雒。”
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中统四年(1263),掌购制药品,救济贫民。隶太医院,秩从五品。置官同“大都惠民局”。官署名。元中统四年(公元1263年)始置,秩从五品。设提点、司令各一人。
官名。①隋朝度支部所属户部司之长官。掌户部事。置二人。初正六品上,高祖开皇三年(583)加为从五品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,改称民部郎。②唐朝以后中央六部之一户部之副长官。佐户部尚书掌部事。唐高宗登
官名。清朝礼部之属官。初设满州四人,后裁二人,乾隆(1736—1795)中省入太常寺。
官署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设丞。掌清商音乐(南北朝时期民间音乐)及乐队、歌舞演员。隶太常卿所属太乐令。北齐所置则称“清商部”。隋初亦置清商署,设令、丞、乐师,隶太常寺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罢,以其职并
1、君主。《史记·太史公自序》:“主倡而臣和,主先而臣随。”2、公卿大夫。《周礼·天官·太宰》:“主以利得民。”注:“主,谓公卿大夫。”3、大夫之妻。《国语·晋语二》:“主孟啖我。”注:“大夫之妻称主
官名。清朝光绪七年(1881)设。驻德使臣兼。正二品。十三年,改驻俄兼。二十三年,复旧。三十一年,始专设出使大臣兼办保和公会事宜。辖爪哇总领事、泗水、苏门答腊领事各一员,参赞官、通译官、书记官等。
省政府特聘的顾问人员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以文人充任。江西省曾设置职权相当于副省长的参事,则是特例。
县的等级之一。见“一等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