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中曹操置,三国魏沿置。本属校事官,主刺举,监察百官,权力极大,与诸属官员矛盾也很大。齐王曹芳嘉平(249—254)中罢。官名,汉末曹操置,三国魏沿置,掌刺举,监察百
官名。春秋时晋国置。掌刑罚书记的官吏。《国语·晋语七》:“无乃不堪君训而陷于大戮,以烦刑史。”顾炎武《经义述闻》卷二一:“刑史谓刑官之史,掌刑书以赞治者。”刑官下属小吏,掌刑书。《国语·晋语七》:“君
官名。宋仁宗嘉祐三年(1058)置,员一人,以朝官以上充任,为都水监副长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官名。宋初置,为都水监的副主官。见“都水监”。
官名。传说颛顼氏所置五行之官,亦即秋官。死后为神,称蓐收。详“木正”。官名,为五行官之一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九年》:“故有五行之官,是谓五官……木正曰句芒,火正曰祝融,金正曰蓐收,水正曰玄冥,土正曰后土
谓脱去头巾,换戴官帽。指初仕。亦作“解巾”。《北齐书·刘祎伟》: “释巾太学博土。”参见“释褐”。
官名。唐置,见“太史监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六品下,二十三年改为七品上。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(525)列为十武将军之一,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一班。陈改为拟六品,比秩千石。
官名。辽朝置,为南面官。加官,无实职。在左羽林军上将军下。
官名。掌民众百姓教化。春秋战国置。《管子·五行》: “天子出令,命左右司徒、内御,不诛不贞,农事为敬。”战国铭刻有之,见《古玺汇编》第二○号。参见“司徒”。
官名。唐朝京城长安(今陕西西安)、东都 (洛阳)郊社署长官,隶太常寺,各置一员,从七品下,掌五郊、社稷、明堂之位,祠祀、祈祷之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