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猛贲将军
官名。渤海国十卫之一右猛贲次官,置一人。
官名。渤海国十卫之一右猛贲次官,置一人。
官名。三国蜀置。《三国志·王平传》:“延熙元年 (238),大将军蒋琬住沔阳,(王)平更为前护军,署琬府事。”官名,三国蜀置,掌护诸将军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王平传》:“延熙元年,大将军将蒋琬住沔阳,平更
官名。西汉武帝始置,职掌皇帝车舆,入侍左右,多由皇帝亲信充任,秩比二千石。东汉名义上隶光禄勋。三国因之,地位渐低。蜀参用宦者。魏、晋用作加官,与驸马都尉、骑都尉并号“三都尉”,多任宗室、外戚,并奉朝请
职官封号。西夏授与中品官,与办式同一等级。
官署名。清朝盛京户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。顺治十五年(1658)置。设郎中一人为主官,下设员外郎二人,主事二人,笔帖式若干人,皆为满员。掌粮石之出纳,入则储仓,出则口粮俸饷。
宋朝干当公事别称。参见“干当公事”。
官名。唐朝大都护府次官,置二员,从三品,为大都护副贰。参见“大都护府”。官名。唐置,见“都护府(1)”。
见“封疆大吏”。
官署名,汉置,其长官为长,俸四百石,宦者,掌中宫别处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、《后汉书·孝桓帝纪》。
清朝官缺补授方法之一。指凡不经开列具题,而以应升之员论俸推取,经引见而授官之例。在京钦天监监副,翰詹坊缺及其他司官等员,或论俸推取二十人,引见奉旨补授; 或拟定正陪,引见奉旨补授。清代任命官员的方式之
官名。全称“镇守盛京等处将军”。清朝盛京驻防八旗之最高长官。顺治元年 (1644)设留守大臣一人,驻盛京。三年 (1646) 改称昂邦章京,康熙元年 (1662) 改称镇守辽东等处将军,四年改称镇守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