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九陂
官名。 西周置。掌水利工程。《微䜌鼎铭》:“令微䜌司九陂。 ”
官名。西周设置,《微鼎》记周王“令微九陂”(《续考图》四·一九)。张亚初、刘雨认为“陂就是用堤堰筑成的蓄水池。九陂之九为言其多。九陂即众陂。司九陂就显然是掌管水利工程的职官。”(见《西周金文官制研究》,中华书局1986年5月第1版第11页)此说可供参考。
官名。 西周置。掌水利工程。《微䜌鼎铭》:“令微䜌司九陂。 ”
官名。西周设置,《微鼎》记周王“令微九陂”(《续考图》四·一九)。张亚初、刘雨认为“陂就是用堤堰筑成的蓄水池。九陂之九为言其多。九陂即众陂。司九陂就显然是掌管水利工程的职官。”(见《西周金文官制研究》,中华书局1986年5月第1版第11页)此说可供参考。
郡分职诸曹之一。设有掾与史,见《巴郡太守张纳碑》题名。所谓“比”,《周礼·小司徒》有“三年则大比”之说,郑玄注: “大比谓天下更简阅民数及其财物也。”比曹所掌当是主管检核民数及财物。其职与户曹相近,可
使职名。唐高宗上元三年(676)置,以强明清正五品以上官充任,赴桂、广、交、黔等州,选、补官吏。
汉朝多泛指州郡府属吏中较亲近者,如功曹、贼曹、主簿等。《后汉书·公孙述传》: “州郡有掾,皆自辟除之。常居门下,故以为号”。亦作专称,为郡县长官亲近侍从,掌文书。晋朝郡府亦置。官名,汉置,为州郡属吏,
官名。为审计院的长官,见“审计院”。
即“稽察内务府御史处”。
官名,汉置,为入值郡府的佐吏。《汉书·王尊传》:“五官掾张辅,怀虎狼之心,贪污不轨,一郡之钱尽入辅家,然适足以葬矣,今将辅送狱,直符史诣閤下,从太守受其事。”郡府值日吏。汉置,《汉书·五尊传》有“直符
清朝捐纳事例之一,乃后期之加捐花样。同治八年(1869)吏部于新班遇缺之上,另设加捐十成实银一班,即用今称。又称为银捐事例班次。其选途最为优异,以至有“序补过速,见缺指捐”之指斥。光绪中停而复设,直至
监狱名。梁武帝天监五年(公元506年)号廷尉狱为北狱。陈制同梁。参见“廷尉狱”。
官名,西晋惠帝元康二年(292),改中书著作郎置,属秘书省。一说元康元年改。南北朝因之。详见“著作郎”。
原为契丹氏族称谓。辽建国后,相当于“县”的建置。原为契丹氏族的称谓,辽建国后,相当于汉族地区“县”的建置。大部族的石烈设石烈夷离董、石烈麻普;小部族的石烈设令稳麻普、牙书。均为北面部族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