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朝三等出使大臣之属官,正五品。佐出使大臣办理交涉事务。参见“参赞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军机处所属之机构。掌修方略。初为特开之馆,乾隆十四年 (1749) ,以金川奏凯,获准开馆,以后遂为常开之馆。馆在隆宗门外咸安宫之左。设总裁无定员,以军机大臣兼充。下有提调,满、汉各二人;
宫官名。南朝宋明帝置。四品。
官名。唐高祖武德(618—626)初置,陕东道大行台省一员,正四品,掌同民部尚书,兼掌礼部事; 诸道行台尚书省一员,从四品,兼掌刑部、工部; 五年至九年罢。
官名。史官之一,殷朝始见,迄于西周。西周中期以后为内史类史官属官。参与祭祀。《作册矢令尊铭》: “王命周公子明保尹三事四方,受卿事寮。丁亥,命矢告于周公宫”,“用牲于京宫”,“用牲于康宫”,“用牲于王
官名,秦置,汉因之,掌左右署郎持戟卫陛下,属光禄勋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中郎有五官、左、右三将,秩皆比二千石。”《后汉书·百官二·光禄勋》:“左中郎将,比二千石。本注曰:主左署郎。中郎,比六百石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三年(1370)置于陕西察罕脑儿,掌该处粮盐生产、税课、运销之政。设提举一人,从五品,同提举一人,从六品,副提举无定员,从七品,及各食课司、各盐仓大使、副使等职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一人,正九品,奏补。掌本部南、北二监人犯医疗事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八班,与爪牙、龙骑、云麾将军代旧前、后、左、右四将军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八班。陈沿置,改为拟四品,比秩中二千石。
官名,西汉置,属乐府。掌纠察缉捕。《汉书·张延寿传》:“又以县官事怨乐府游徼莽,而使大奴骏等四十余人群党盛兵弩,白昼入乐府攻射官寺,缚束长吏子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