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法书佐
官名。隋初州置法曹行参军。开皇三年(公元583年)罢郡,以州统县,改法曹行参军为司法参军事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改州为郡,改司法参军事为司法书佐。参见“司法参军事”。
官名。隋初州置法曹行参军。开皇三年(公元583年)罢郡,以州统县,改法曹行参军为司法参军事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改州为郡,改司法参军事为司法书佐。参见“司法参军事”。
见“三部巡官”。
官名。北齐吏部尚书所属有考功曹,“掌考第及秀孝、贡士等事”,以郎中一人为主官。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见“统带”。官名。标相当于团,统辖一标的长官称标统,也称“统带”,由正参领充任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·禁卫军》、又《清史稿·兵志二·各直省营制》。
①宋朝签书判官厅公事简称。②宋朝诸路州、军职官聚议公事之所。徽宗宣和三年(1121),以都厅改称。
官名。南宋置,见“临安府尹”。
官名。南朝宋置,主盗贼事。《宋书·南夷林邑传》记檀和之为龙骥将军、交州刺史,有前部贼曹参军;同书《傅弘之传》记弘之为太尉府行参军,署后部贼曹。是南朝宋时大小军府均置贼曹,且有前后部的分别。
参见“皇史宬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司右司次官,佐司右中大夫掌皇帝出行田猎的护卫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遂成为司右司长官,称司右下大夫。宣帝即位,复置六府诸司中大夫
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光禄寺,掌宫廷丧葬器用。置丞一人。
官场用语,又称科参。明朝由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科给事中掌管。凡内外所上章疏发下,分类抄出,参署付有关执行部门,以驳正其违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