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郊上士、中士、下士
官名。北周置司郊上士,正三命;司郊中士,正二命;司郊下士,正一命。掌郊祀之事,属春官府典祀中大夫。《周书·孝闵帝纪》:“元年(公元557年)春正月辛丑,即天王位,柴燎告天。壬寅,祠圆丘。……癸卯,祠方丘。辛亥,祠南郊。二月癸酉,朝日于东郊。”
官名。北周置司郊上士,正三命;司郊中士,正二命;司郊下士,正一命。掌郊祀之事,属春官府典祀中大夫。《周书·孝闵帝纪》:“元年(公元557年)春正月辛丑,即天王位,柴燎告天。壬寅,祠圆丘。……癸卯,祠方丘。辛亥,祠南郊。二月癸酉,朝日于东郊。”
官名。即户部员外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户部员外郎。
官名。掌管国王、王后伙食和祭祀酒食的官。《周礼·地官·序官》“人”注:“祀人:主炊官也。”任此官的为妇女或阉人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武类科目。贞元元年(公元785年)诏举,许贤及第。
官署名。金朝属少府监。掌制作皇宫、陵庙、省、台、部内所用诸物。设令、丞、直长诸官,秩从六品、从七品、从八品。辖有裁造匠六人,针工妇人三十七人。章宗明昌三年(1192)置直长职。官署名,金朝置。掌造龙凤
官名。清朝内阁属官。掌缮写之事。额设四十六人,满洲四十人,蒙古六人。
官名。明清大理寺之职官。明朝于大理寺设左、右寺丞各一人,秩正五品,为堂上官,与少卿同佐卿理事。清朝亦设左、右寺丞,为左、右二寺官,均满、汉军、汉各一人; 正六品,相当于明朝之左、右寺正。
官署名。清末邮传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掌承办机密,考核司员,筹核经费,典守部库等事宜。置左、右丞各一人掌厅事,并设佥事二人,员外郎二人,主事二人,小京官二人。
明清捐纳事例之一。指由生员或普通身分之人捐纳钱粮取得监生资格者。初推行于明景泰(1450—1457)年间,报捐者仅限于生员,后来普通身分之人可以报捐,称例监。
国民党政府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。依照民国二十二年(公元1933年)公布的《公务员任用法》的规定,所有各机关的任用人员,均须填表送铨叙部审查,合格者方能正式任用。此种手续所有文职人员均须履行,如果任用的
官署名。见“诸路宝钞都提举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