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即唐朝太常寺京城长安 (今陕西西安)、东都 (洛阳) 两郊社署,掌五郊、社稷、明堂之位,与奉礼郎设樽、罍、篚、幂。各置令一员、丞一员,另有典事、门仆、斋郎等属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内务部。按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公布的《改组护军办法》和《内务部拟订护军执行清廷警察章程》规定,护军管理处管理清代原来的左右翼前锋八旗护军及内务府三旗护军,裁撤原有十营统领
乐官的别称。古代掌乐之官多由盲人担任,故别称乐官为盲臣。《韩诗外传八》:“太师对曰:盲臣不习。”
即 “经制熙河兰会路边防财用司”。宋代“经制熙河兰会路边防财用司”的简称,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明清管理盐场、盐井之机构。掌理产盐事务。明朝于都转运盐使司所属之盐场置。设大使一人为主官,下设副使等官。凡一百五十九处:两淮三十处、两浙三十五处、河间长芦二十四处、山东十九处、福建七处、广东十
见“副司弓”。
安置罪犯劳作的场所。清末置,专门安置轻罪人犯并强制其工作习艺。初属巡警部,后改属民政部管辖。自光绪二十九年(公元1903年)以来陆续开办,多由庙宇仓廒改设。无监狱的州县并有兴办习艺所以代替监狱者。
官名。东魏置。孝静帝武定二年(544),以太保孙腾、司徒高隆之为之,分赴河北,青州等地,搜括不在国家户籍上的浮逃户,获逃户六十余万。见《魏书·孝静帝纪》,《北齐书·孙腾传》、《高隆之传》。
见“十壮将军”。官名。南朝梁代设此将军,为十二班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》。
官名。清末理藩部旗籍、王会、典属、柔远、徕远、理刑六司各置帮印一至二人,为司的副主官,以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充任。参见“理藩部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