坊公所
民国时,坊自治机关,设坊长一人,办理坊自治事务及市政府、区公所委托办理事项。
民国时,坊自治机关,设坊长一人,办理坊自治事务及市政府、区公所委托办理事项。
官名。唐肃宗以后置,为观察使属官,奏请有出身人及六品以下正员官充任。五代沿置。宋初观察州置,掌助理郡政,选士人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从八品。徽宗崇宁二年(1103)重定选人阶官
掌大政的官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一》:“太尉,公一人。”注:《尚书·中候》云,舜为太尉,太尉所职,即虞舜所掌,遂以同掌追称太尉。《说菀》曰:当尧之时,舜为司徒。《新论》曰:“昔尧试于大麓者,领录天子事,如今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未载,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定为从五品上。东汉献帝初平元年陶升自称平汉将军。凡将军皆掌伐。《后汉书·袁绍传》:“贼有陶升者,自号平汉将军。”
辽置,掌强弩之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二》。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军实司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,掌军实司事。宣统二年(1910),以军实司併入军制司。遂废。
① 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掌掌之一,属尚食局。员二人,从九品,唐朝改正八品,酒醴进御。宋、金悉如唐制。明永乐 (1403—1424)后归其职于宦官。②吏名。隋唐光禄寺良酝署置,员数十人,
官署名。北宋仁宗庆历五年(1045)置,掌拜表行香,纠举违失。设权判台事或管勾台事一人,以朝官以上充任。下设令史、知班、驱使官、书吏各一人。
武官名。金置,属殿前都点检司,掌宫禁及行从宿卫警严,总领护卫。
官名。明初户部浙江部、刑部浙江部均置,各一人,从五品,协郎中掌本属部之事。参见“浙江部”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属枢密院,掌河北、河东路吏卒及北界边防、国信事。宋枢密院属吏办事诸房之一。掌办河北、河东路吏卒,北界边防、国信诸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