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守尉
官名。清朝驻防八旗中的专城将领。凡驻防之城不设将军、副都统者即设之。主要设于盛京、直隶、山东、山西、河南等地。额十六人,正三品。辖兵数百名至千余名不等,总掌本城旗籍和防守事务。下设佐领、防御、骁骑校等官。其驻在省置有将军或副都统者,由将军或副都统兼辖,未置者即受巡抚节制。
官名。清朝旗兵将领名称。清朝在东三省和没有将军、没有副都统的次要防地设城守尉,率兵防守。受巡抚节制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四·各省驻防将军等官》。
官名。清朝驻防八旗中的专城将领。凡驻防之城不设将军、副都统者即设之。主要设于盛京、直隶、山东、山西、河南等地。额十六人,正三品。辖兵数百名至千余名不等,总掌本城旗籍和防守事务。下设佐领、防御、骁骑校等官。其驻在省置有将军或副都统者,由将军或副都统兼辖,未置者即受巡抚节制。
官名。清朝旗兵将领名称。清朝在东三省和没有将军、没有副都统的次要防地设城守尉,率兵防守。受巡抚节制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四·各省驻防将军等官》。
官名。辽朝设,为北面官东都省长官。武官名。辽置, 见“东都省”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六年(1116)置,为从五品武臣阶官,位在翊卫大夫下、拱卫大夫上。武阶官名。宋政和六年(公元1116年)置,秩从五品。
官名。唐高祖武德(618—626)初改司士书佐置,掌津梁、舟车、舍宅、百工众艺之事,三都、六府各置二员,为士曹长官,正七品下; 上州各置一员,从七品下; 中州各一员,从八品下。宋朝无职掌,用为特恩授士
也写作魁率。对匪盗山贼叛逆者之首领的泛称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下》:“(建武十六年)徙其魁帅于它郡,赋田受禀,使安生业。”《三国志·吴书·黄盖传》:“诛讨魁帅,附从者赦之。”
官名。北周置,为朝中官员的加官,无具体职掌,八命。详见“金紫光禄大夫”。散官名。北周置,秩八命。参见“金紫光禄大夫”。
官署名。宋太祖开宝八年(975)置,设知推勘院事一人,不久废。仁宗嘉祐五年(1060),设三司推勘公事一人,以京朝官充任,掌推劾盐铁、度支、户部三部公事。神宗元丰元年(1078)罢。官署名。宋开宝八年
官名。五代置,宋因之。为枢密院承旨司属官,掌通书承旨司诸房公事,或出任中外武职。
杂任职名。唐置,属左右千牛卫,员额一百五十人,掌守供御兵杖。
武职土官名。清制,青海地区置二十六人:设于黄河、大江、雅砻江、澜沧江、怒江各地;西藏置五十二人:分布在喀喇乌苏河南岸各地。
清代科举之制,凡生员参加科试、录科未取,或未参加科试录科者,在乡试前再行补考一次,称为录遗,意为录取遗才,及格才可以参加乡试。清代录遗考试一切从宽,几乎没有不准考试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