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南北朝时期设置,属于胥役之类。(2)唐代设置,属杂任职,在府州县官署值班,供传呼役使。员额自八至二十四人不等。
省民意机关。国民党政府在设省参议会之前,先有省临时参议会,民国二十七年(公元1938年)九月二十六日国民政府公布《省临时参议会组织条例》,次年在一些省份陆续成立。民国三十三年(公元1944年)十二月五
官名,属太尉,为一曹之长,总领曹事。汉代太尉等公府分曹办公,总领一曹事务的正职称掾,副职称属或史,某曹之掾,称某曹掾。曹,类似今天的局、处、科。太尉,掌全国之武事,为最高的军事长官,为三公之一。《后汉
官名。清末督办政务处之副长官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设,无定额,以大学士、总督兼充。与督办政务大臣共同管理督办政务处事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北面官,掌弘义宫契丹军民之事。设都部署、副部署、判官等职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改太史局为监,置监、少监,后又改少监为少令。参见“太史令”。官名。隋置,见“太史监”。
见“三部勾院”。
官名。北魏前期置。古弼于明元帝(409—423) 时曾任此职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职员令未载。
官名。南朝齐东宫属官,属中庶子,掌宣传皇太子令旨、东宫内外启奏,员四人。梁沿置,流外三品勋位。北齐属门下坊,员四人。
清末民政部参议厅所属机构,掌理全国民政之统计,综缉统计年鉴等事,设总核一人,提调二人,下设调查、编制两科,有科员十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