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狡士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主管王室犬政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:“可(何)谓‘宫狡士’、‘外狡士’? 皆主王犬者殹(也)。”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主管王室犬政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:“可(何)谓‘宫狡士’、‘外狡士’? 皆主王犬者殹(也)。”
参见“沙门统①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,为中央机构低级办事官员,各局皆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七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。当时还没有散臣督事。
官名。元置,为受给库主要官员,与提领共掌京城内外营造木石等事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·受给库》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护军营之职官。次于副护军参领。给五品顶戴,由护军校内选委,为护军参领之助手。
官名。清末置,为京师地方审判厅主官,见“京师地方审判厅”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八年(1085),改中书门下外省置。以左散骑常侍、左谏议大夫、左司谏、左正言、给事中、起居郎、符宝郎为门下后省;以右散骑常侍、右谏议大夫、右司谏、右正言、中书舍人、起居舍人为中书后省
宋朝宫观官名。仁宗至和元年(1054),始以观文殿大学士晏殊为之。后授例置官。品秩稍低者,则为同提举。
①文法吏,即通晓法律的官吏,与儒者之吏相对而言。《后汉书·胡广传》:“时尚书令左雄议改察举之制,限年四十以上,儒者试经学,文吏试章奏。”②文臣泛称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:“退功臣而进文吏,戢弓矢而散马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为从六品上文散官。神宗元丰三年(1080)废。宋朝文散官名号,从六品以上的文散官(无职无事)称奉直郎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文散官》。
官名。元置,每道设使二人;掌本道军事、农事等;其佐属官员有同知、副使、检督、经历、知事、照磨。见《元史·百官八·团练安抚劝农使司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