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工
殷朝工官合称。《殷虚文字丙编》第五四片:“乙未,酒,多工率口遣。
殷朝工官合称。《殷虚文字丙编》第五四片:“乙未,酒,多工率口遣。
官署名。民国置,直属财政部,掌监督各省盐务机关办理的成绩、所属官吏的升降,编练场警,调剂运销,审定盐税定率,及盐务行政等事。设署长一人,总理署务。下设总务、场产、运销、审核、缉私五科。民国二十五年改为
官署名。负责审讯。清朝后期,各省州县不能处理的重要诉讼案件,由督、抚委派候补官员担任审讯,这种非正式的审讯机关,称发审局。非正式审讯机关。清末,各省凡有重要诉讼案件为州县官所不能处理者,由督抚派委侯补
官名。为三国时魏司徒府所属的军师,亦称司徒军谋吏。
“下”是“铃下”的异写。为汉朝官府中的小吏,为门下之职,掌随从、护卫威仪等事。参看“铃下”条。
武官名。南宋置,为统制的佐官,地位在同统制之下,见“统制”。
出仕做官的士大夫。《诗经·小雅 ·北山》:“偕偕士子,朝夕从事。”毛亨传: “士子,有王事者也。”士大夫。《宋书·恩倖传论》:“士子居朝,咸有职业。”
官名。元丰改制以后置,以吏员郎中一人充任,资轻者为员外郎。掌铨注自借差、监当至供奉官、军使。侍郎右选内部组织分十五案:从义案,忠训案,成忠案,承节案,承信案,进武案,差注案,生事上下案,掌阙案,资次案
官名。金、元内侍阶官。金二十五阶之第六阶,秩正五品下。元十四阶之第四阶,从三品。官名。金置,正五品下,为内侍官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内侍》。
官名。清朝健锐营之长官,仅次于掌印总统大臣。于王、公、大臣内特简,无定员。乾隆十四年 (1749) 健锐营初设时名总统,后改称总统大臣。其中一人选为掌印总统大臣。掌健锐营之政令。
官署名。唐朝始置,分为左、右二卫。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至中宗神龙元年(705)改左、右威卫而置。明朝初定为亲军指挥使司之一,隶侍卫亲军都护府,后改隶前军都督府。掌宿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