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举常科科目之一。唐代设置,据《通典·选举三》记载,考明算科者须通《九章》、《海岛》、《孙子》、《五曹》、《孙丘建》、《夏侯阳》、《周髀》、《五经》、《缀术》、《缉古》诸经,以帖经的方式考试,《九章》
官名。①殷朝五官之一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“天子之五官,曰司徒、司马、司空、司士、司寇。”郑玄注: “此亦殷时制也。”②西周掌百官狱讼刑罚之官。《牧簋铭》: “王若曰: 牧,昔先王既命汝乍司士,今余……
官名。金选弩手千人,名威捷军,属拱卫直使司,泰和四年,以其备边防,置钤辖(正六品)领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·威捷军钤辖》。
命妇名号。汉朝列侯之母称号。晋朝正式加以册命。宋朝臣僚封赠母、祖母、不问其存没,皆封太夫人,徽宗政和(1111—1118)后,已亡者追封皆不加“太”字。明朝规定,凡因子、孙任二品官者得封,但其丈夫若尚
官名。西汉置,属水衡都尉,为甘泉长副贰。官名,汉置,为甘泉长之副,佐长行施其职事。参看“甘泉长”条。
见“元兴营缮都司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法部八司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勘定秋审实缓,宣布死刑,复核四川、河南、陕西、新疆、乌里雅苏台、科布刑事民事各案件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五人,主事四人。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法部掌勘
官名。北宋徽宗崇宁元年(1102)置,以宗正卿、少卿充任,领诸王宫宗子学。政和三年(1113),改命知大宗正司事充任。
官名。即“司户参军事”。
吏部郎中、员外郎通称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参掌四选之事。以知府资序以上人充郎中,未及者为员外郎。南宋高宗建炎四年(1130),罢权摄、添差郎官。凡初进拟,仅称吏部郎官; 及拟告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