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行台尚书
官名。北魏、东魏、西魏、唐朝置。属大行台。如分曹理事,则冠以曹名,如大行台吏部尚书、大行台度支尚书等。唐初设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,置兵部、民部、工部尚书各一人,正四品。高祖武德八年 (625),废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,遂罢。参见“大行台”。
官名。北魏、东魏、西魏、唐朝置。属大行台。如分曹理事,则冠以曹名,如大行台吏部尚书、大行台度支尚书等。唐初设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,置兵部、民部、工部尚书各一人,正四品。高祖武德八年 (625),废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,遂罢。参见“大行台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年(1906)设。掌核京外王公臣官廉俸、各处驻防官兵半俸半饷养赡红白事赏及各衙门经费事宜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四人,主事三人。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度支部。掌稽核京内外王
官名。明朝北京行部副长官。永乐元年(1403)置,四人,正三品。名为侍郎,其实为北京地方副长官。十八年罢。洪熙元年(1425)复置,宣德三年(1428)再罢。
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官名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理酿酒的政令及方法。《周礼·天官》:“酒正,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府二人,史八人,胥八人,徒八十人”,“掌酒之政令,以式法授酒材。凡为公酒者,亦如之”。“掌其厚薄
官名。即刑部郎中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刑部郎中。官名。唐龙朔二年改刑部郎中为司刑大夫。掌律法,按覆大理及天下奉谳,为尚书、侍郎之贰。见《旧唐书·职官二·刑部尚书》、《新唐
官名。东晋末刘裕丞相府僚属,兼领中兵、直兵二曹,掌亲兵卫队。南朝宋、齐沿置。梁皇弟皇子府、嗣王蕃王府、庶姓公府、庶姓持节府置,位自七班至三班,武帝天监七年 (508) 诸督府亦置;陈同梁制,自六品至八
官名,汉置,掌盐铁事。《史记·平准书》:“于是以东郭咸阳、孔僅为大农丞,领盐铁事……大农上盐铁丞孔僅、咸阳言……敢私铸铁器煮盐者,釱左趾,没入其器物。”参看“盐铁官”条。
①官名。明清科举考试中特设之官,属“外帘官”。凡乡、会试后,均选书吏将试卷另誉他纸,再送考官评阅,以防舞弊。且选官监督誊写,称誊录官,简称“誊录”。其充当誊写之书吏亦称“誊录”。②清朝方略馆等机构中充
官名。唐置,掌群牧孳课之事,属太仆寺。唐制,凡养马五千匹为上监,置监一人,副监二人,丞二人。所属有主簿、录事、府、史、典事、掌固。
西夏职官封号。授与七品官,称为文孝恭敬东南姓关上立土。下有诚珍礼劳、才益、目审等数种
即“三司勾凿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