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都分府
官署名。置于元顺帝至正十八年(1353),立于京城四隅,以备防御。
官署名。置于元顺帝至正十八年(1353),立于京城四隅,以备防御。
官名。清末大理院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一人,正二品,特简。掌总理全院事务,监督审判官等各官并所属各级审判厅应行事宜。官名。清末设置,为大理院的长官,见“大理院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。世祖时设于路以上(亦有设总统所者),统辖僧录司、僧正司、都纲司,掌理僧尼词讼。凡遇僧尼与百姓发生词讼,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。长官为总摄,下设书吏、公使人等。武宗至大四年
宋朝贡举考试机构。又称别试院、别院、小院。为各级考试举行别头试场所。北宋礼部试常置于国子监或太常寺,南宋后期专建别试院。科举考试机构。又称别试院、别院、小院。北宋时礼部试常在国子监或太常寺设别试所,南
官名。主管朝会班秩、威仪。唐朝多以殿中侍御史充任,若全都出使在外,则以监察御史里行充,纠离班、语不肃者。五代沿之。宋真宗咸平六年(1003)三京留司御史台置一员,与令史分按院、管勾两班;又有入品知班三
官名。周朝置。大宗人属官,掌宗庙祭祀礼仪。一说即“小宗伯”。《礼记·杂记》: “大夫之表,大宗人相,小宗人命龟,卜人作龟。” 郑玄注: “相,相主人礼也。命龟,告以所问事也。” 孔颖达疏: “小宗谓小
元代驿站的站官。大站设二、三人,地位在驿令之下;小站一般只设提领。由地方提调长官从本处站户中选任,只受部札,不给俸。
妃嫔号。北魏太武帝时置,孝文帝改定内官后,在皇后之下,位视大司马。北齐武成帝河清(562—565)新令,位比丞相。后主武平五年(574)置左、右娥英后,降为比二大夫。
官署名。唐朝设此官署,负责选择米麦。其官有令二人,正八品下;丞四人,正九品上;监事十人。此署属司农寺。参看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官署》。
见“枢密直学士”。
官名,辽朝置,为北院属官,佐北院枢密使掌兵机武铨群牧之政,凡契丹军马皆属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》,参看“知枢密院事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