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医案
官署名。宋朝太常寺置,掌太医之事。
官署名。宋朝太常寺置,掌太医之事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隶太府寺诸冶西道署。
官名。明朝盐课提举司之副长官。佐提举掌司事。每司所设无定员,从七品。
服饰名。见“马褂”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官员转官的一项规定。当转官者,如官序之名犯其家讳,则暂不转,官衔且带“寄理”二字,至他年一并升转。
即“京削”。宋代高中级官员荐举选人改为京官的奏状,即“京削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战国楚置。《楚高罍铭》: “楚高,右征尹。”
官名。春秋置。君主近侍小臣。女官名,汉置,掌侍皇帝。《汉书·叙传上》:“会许皇后废,班倢伃供养东宫,进侍者李平为倢伃,而赵飞燕为皇后。”
官名。西晋置,属丞相府。见《晋书·武十三王传》。
“州牧”别称。州郡长官的别称。《汉书·朱博传》:“今部刺史居牧伯之位,秉一州之统。”《三国志·蜀书·刘焉传》:“焉睹灵帝政治衰缺,王室多故,乃建议言:刺史、太守,货赂为官,割剥百姓。以致离叛。可选清名
官名。明初户部所属北平清吏司及刑部所属北平清吏司均置,各一人,正五品,掌本司之事。参见“北平清吏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