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卜丞
官名。秦、汉为太卜令之副。东汉并入太史丞。北齐有太卜局丞,隶太常寺太史署。隋、唐置为太常寺太卜署次官,各一员,隋朝从九品下,唐朝正九品下。宋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
官名,西汉置,佐令掌占卜。东汉并入太史丞。北齐太卜局有丞,属太常寺太史署。隋唐为太常寺太卜署副长官。宋有其名而无其官。
官名。秦、汉为太卜令之副。东汉并入太史丞。北齐有太卜局丞,隶太常寺太史署。隋、唐置为太常寺太卜署次官,各一员,隋朝从九品下,唐朝正九品下。宋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
官名,西汉置,佐令掌占卜。东汉并入太史丞。北齐太卜局有丞,属太常寺太史署。隋唐为太常寺太卜署副长官。宋有其名而无其官。
官名。① 渤海国官,隶宣诏省,居左常侍下。② 高昌国官,门下散职。③ “谏议大夫”省称。
文书制度。亦作“发钞”。清制,明发谕旨和经皇帝批阅应交在京衙门知道或办理的奏折,下内阁后由满票签处传知有关衙门抄回执行。此外,经皇帝批示过的题本由红本处交六科传抄。
官署名。见“刑科”②。
官名。十六国前赵刘曜授仇池氐杨难敌为侍中、上大将军武都王,兼领此职。见《晋书·刘曜载记》。
1、指官吏的职位、封号、品级。唐封演《封氏闻见记·官衔》:“当时选曹补授,须存资历,闻奏之时,先具旧官名品于前,次书拟官于后,使新旧相衔不断,故曰官衔。”唐白居易《闻行简恩赐章服喜成长句寄之》诗:“齿
官名,周置,掌刑狱盗贼事。《周礼·秋官司寇》:“乃立秋官司寇,使帅其属而掌邦禁,以佐王刑邦国。”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天官冢宰,地官司徒,春官宗伯,夏官司马,秋官司寇,冬官司空,是为六卿,各有徒属
官名。隋、唐诸王、公等封国官长。隋朝诸封国各置一人,王、二王后国令视从六品,公国令视正七品,侯、伯国令视从七品,子、男国令视正八品。唐朝亲王国置一人,从七品下,与大农通判封国之事。宋初仅存空名,未尝除
官名。唐朝后期置,为临时军事长官,镇抚地方。宣宗时,以白敏中充招讨党项行营都统制置使。北宋或置, 掌经边防军旅之事。 徽宗政和 (1111—1118)中,西北用兵,以内侍童贯为之。宣和 (1119—1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。职准度支尚书,四品。
官名。北齐皇后之母位号,视第一品,班在长公主之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