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子司馔
官名。见“司馔”。
官名。见“司馔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司刺下士二人,掌以三刺、三宥、三赦之法,协助大司寇听断狱讼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司刺上士,正三命,司刺中士,正二命。属秋官府刑部中大夫。
官名。民国初沿用清制,有内阁总理一官。后改内阁为国务院,设国务总理。内阁总理,既相当清代的总理大臣,也相当后来的国务总理。北洋政府时期国务总理的通称。见“国务总理”。
官名。明朝设此官,又名提督操江,掌管江防事务。以副佥都御史任之。
武官名。北齐置,为左右卫府的直荡属官。其秩分别为正七品上与从七品上,掌警卫宫廷。
文书名。宋朝任命状的一种。宋制,凡委任官员,有品者给告身; 无品者及临时差遣,不论职任轻重,皆给黄牒。敕授者由中书省、吏部奏授者由门下省颁给。委任官员的证状。用黄纸书写。《宋史·职官三·官告院》:“元
官名。宋初置为三班小使臣,真宗咸平元年 (998) 定为同八品。哲宗元祐 (1086—1093)中,改从八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官名,改秉义郎。宋初武臣本官阶。为小使臣之一, 政和二
官名。亦称粮道。明清漕运总督之属官。掌监察兑粮、督押运船等项漕务。明朝十三布政司各设一人,驻省城。清朝沿设,又称粮贮道。山东、浙江、江西、湖北湖南、河南各一人,江苏二人,秩正四品。所属有库大使、典吏、
官名。北周置,为天官府左右宫伯中大夫所属,正二命。其职掌据《隋书·礼仪志》所载为“掌御寝北门之左右。并银甲,左执犀环,右执兕环长刀。”
官署名。北宋徽宗崇宁元年(1102)置,掌制造器甲之事,设提举官。
官名。清末海军长官。宣统元年(1909)设。一人,正二品,海军副都统加海军正都统衔充。职督率巡洋、长江二舰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