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爱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太守

太守

官名。战国时为郡守尊称。秦统一后分全国为三十六郡,郡置守、尉、监。西汉景帝中二年 (前148)更名郡守为太守。新莽改名大尹。东汉复故,秩二千石。为一郡最高行政长官,掌管郡之民政、司法、监察、军事、财赋。得自辟幕僚属吏。西汉置丞、都尉为佐官,边郡或增置长史。东汉置丞、长史,内郡不置都尉。属吏有功曹、五官掾、督邮、主簿及户、比、时、田、水、仓、金、集、漕、法、兵、尉、贼、辞、决等诸曹掾史。自后历代沿置,或属州剌史。三国至南北朝,多加将军、校尉等名号,兼领军民。据洪饴孙《三国职官表》,三国魏置,秩二千石,官五品,皆加将军名号,掌治民、进贤、决讼、检奸,并举孝廉。有丞,边郡丞为长史。中正、都尉、司马为之佐,又置功曹、五官门下、文学、督邮、主簿等属吏。蜀、吴略同。晋制,太守属吏亦大体相同。南朝宋太守官五品,二千石。齐、陈沿置。陈依郡大小,有五品、六品、七品三等,皆秩二千石。北朝北魏分上、中、下郡三等,各为四、五、六品。北齐于上、中、下三等之内又各分上、中、下,合九等。又,三国以来有遥置之制,亦置官属,给俸禄,本用以赏功臣。梁末以来,京官文武月给唯得廪食,多遥带郡县官而取其禄食。隋文帝时置太守,上郡为从四品,中郡为从五品,下郡为六品。仁寿三年 (603)罢郡为州,置剌史。炀帝大业三年 (607)罢州置郡,郡置太守,上郡从三品,中郡正四品,下郡从四品。唐武德元年 (618)改郡为州、太守为刺史。天宝元年 (742)一度改州为郡,刺史为太守。宋以后改郡为府、州,习称知府、知州为太守。


官名,为郡的长官,总掌该郡军政。战国时有的在边地置郡,以便攻防,其长官称守,尊称太守,多为武官。秦灭六国,分为三十六郡,郡之长官称守或郡守。汉分全国为十三州,内一州属司隶校尉,外十二州各置刺史一人,总揽军政。外十二州共辖九十八郡国,其中二十七王国,七十一郡。王国置相,掌王国之政;郡置太守一人,总掌该郡军政,为郡的长官。西汉原称郡守,景帝改称太守,俸二千石;有丞,边郡有长史,俸比六百石,掌兵马。东汉仍称太守或郡太守,俸亦二千石,有丞一人,佐太守治郡;郡当边戍者,丞为长史,掌兵马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后世多沿其称,有时也称太守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典簿厅

    官署名。明朝始置。分设于光禄寺、太常寺、国子监下。置典簿。光禄寺二人,从七品; 太常寺二人,正七品; 国子监一人,从八品。清朝沿置,并设于翰林院。设典官各满、汉一人,从八品。参见“典簿”。官署名。其长

  • 回回司天监少监

    官名。元皇庆元年(1312)改回回司天台为监,设少监二人,正五品,以回回人充任,佐提点、监掌司天监事。明洪武元年(1368)沿置,亦设二人,正五品,以回回人充任。三年,改名回回钦天监少监。

  • 大厩尉

    为大厩令的佐官,掌安全保卫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。参看“大厩令”条。

  • 机干

    宋朝主管机宜文字、主管书写机宜文字与干办公事合称。官名合称。见“机宜”。

  • 音使

    通音信的使臣,又称信使。《后汉书·南蛮传》:“周公居摄六年,制礼作乐,天下和平,越裳以三象重译而献白雉,曰:道路悠远,山川岨深,音使不通,故重译而朝。”

  • 拉堆绛万户

    官名。元朝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,隶乌思藏宣慰司,治所在今西藏日喀则地区昂仁县境内。

  • 司法院

    官署名。民国十七年十月置,为国民政府五院之一,是全国最高司法机关。有管理司法审判,行政审判的职权。其组织分司法行政部、最高法院、行政法院及公务员惩戒委员会;设秘书、参事两处。长官称院长、副院长,由国民

  • 清流苑

    官署名。明成祖永乐五年(1407)置,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。属香山监。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各群,设群长,掌牧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十八年并入太仆寺。参见“香山监”。

  • 国防部第四厅

    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参谋总长,掌管全军补给计划、实物补给和军需生产业务。厅长中将级,副厅长少将级。厅内分设三处,处下设科。处长为少将级,副处长为少将或上校级,科长为上校级。

  • 布政使司都事

    官名。清朝沿用明朝官制。在布政使官署中设都事一人,掌管受发文件,为从七品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·布政使司都事》,参看《明文·职官四·承宣布政使司》。官名。明清置,见“布政使司经历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