奏事太监
官名。亦称“内奏事太监”,清朝内奏事处中任职之太监。共四人,专司传宣谕旨,行引召对人员,承接题奏事件。
官名。亦称“内奏事太监”,清朝内奏事处中任职之太监。共四人,专司传宣谕旨,行引召对人员,承接题奏事件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选人改官的一种程序。经磨勘许改京官的选人,数人结为一甲,定期引见皇帝,称为班引。引见时,选人在便殿立班,逐一宣名,皇帝有疑者,即命吏部复验,如不中选,则取旨裁决。宋代选人改官的一种手续。
官名。参见“吏科左给事中”。
官名。元朝置,为蒙古翰林院长官。建院时置一员,后屡增至七员。秩从一品。下置学士二员,正二品; 侍读学士二员,从二品; 侍讲学士二员,从二品; 直学士二员,从三品; 侍制四品,正五品; 修撰二员,从六品
官名。辽朝置,属北面官。夷离毕院官员。低于夷离毕,高于右夷离毕,为重要官员。终辽之世,无汉人任此职者。掌刑狱之外,亦有上达下言之责。官名。辽置,为夷离毕院的佐官,见“夷离毕院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属南大王院,掌南大王院部族兵马之政令。设详稳等职。官名,辽朝置,为南大王院所属机关,掌南院部族军马之政令。其官有南院详稳、南院都监、南院将军、南院小将军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。
王国大夫即王大夫。掌奉王命至京都,奉璧贺正月,及使诸国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官名。西汉始置,属王国郎中令,为王扈从,侍奉左右,或充使者。《汉书·淮南王传》有大夫但,同书《梁孝王传》有大夫茅兰,多以文
本为佛教徒对释迦牟尼的尊称。元、明两朝为中央王朝授予喇嘛教主的封号。元世祖曾封八思巴为大宝法王,明成祖亦封昆泽思巴为大乘法王。然皆一时荣典,非常制。
①清初内国史院、内秘书院、内弘文院之合称。后金天聪十年(1636)三月,改文馆设。内国史院掌记注皇帝起居、诏令,编辑史书,纂修实录,撰拟祝文、诰命、册文等事。内秘书院掌撰拟与外国往来文书及敕谕、祭文,
宋朝职役名。神宗行保甲法后,募人充当,取代原乡役壮丁。每都保二名,隶属保正,承受本保文书。宋乡役名。熙宁六年(公元1073年)推行保甲法,雇募承帖人以取代原乡役壮丁,每都保设二人,隶属于都保正,掌理本
使职名。唐太宗贞观(627—649)中始置,掌议帝后陵寝制度、监造帝后陵寝,阎立德曾充任。昭宗天祐元年(904) 遇弑,以平章事裴枢充山陵礼仪使、独孤损充山陵使、权知河南尹韦震充山陵桥道使,行安葬大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