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司员外郎
即“安徽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即“安徽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不称职的官吏。《汉书·贾谊传》:“坐罢(疲)软不胜任者,不谓罢软,曰下官不职。”注:“罢,废于事也。软,弱也。罢,读曰疲。”
官署名。明洪武八年(1375)因部事浩繁,增设刑部四科,科设尚书、侍郎、郎中各一人,员外郎二人,主事五人。十三年罢。
官名。亦称护东夷校尉。三国魏置,掌鲜卑慕容部、段部、宇文部及高句丽事; 明帝景初二年(238)灭公孙渊后改护东夷校尉,后复。西晋沿置,驻平州 (今辽宁辽阳),四品。十六国前燕、北魏亦置。唐太宗贞观二十
官名。北周置,多省称为司武。掌宿卫军事,正五命。武帝宣政元年 (578) 罢,改置司武上大夫。参见“司武上大夫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与北市令分掌市肆税收。隶太府卿。
宋朝内侍阶官名。从九品。
海关海事部理船科与地方机构港务班的洋员,即水上警察。见“海事部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盛京五部之一。掌盛京朝祭之事。顺治十五年 (1658) 设。置侍郎一人,掌部务,堂主事一人,掌档案文移; 读祝官八人、赞礼郎十六人,掌祭祀礼仪; 笔帖式十人、掌翻译缮写。分设左、右二司,左
官名。①秦、西汉初太常属官有博士,文帝又增设诸子专书博士和儒家专经博士,武帝建元五年(前136)始置五经博士。初秩比四百石,后升比六百石。除原有议政、制礼、藏书、顾问应对等职能外,又增学官职能,掌策试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以推官或巡官领之,掌京城工作及陶瓦八作、排岸作坊、诸库簿帐勾校及诸州营垒、官廨、桥梁、竹木、簰筏修治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,其事多归将作监。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