魏晋以后,朝官称台官,在地方代表朝廷行尚书省等事的机构则称为行台;为征伐而设置,任职人的权位又特重的,则称大行台,北魏称尚书大行台。见《通典·职官四》。官署名。北魏置。见“行台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北京行部所属六曹清吏司之一。永乐元年(1403)始置,设郎中一人,正五品,员外郎一人,从五品,主事一人,正六品。十八年迁都北京,遂罢。参见“北京行部”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不常置,为西北路总领司长官。
官名。金朝置,为皇后位下女官。掌饮食、汤药、酒醴、蔬果之事。设一员,秩正九品。宫中女官名。见“掌馔”。
官名。隋文帝置民部员外郎,为侍郎的副职。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,废员外郎,增郎的员额为二人,又改民部郎为人部郎,后又减郎的员额为一人,另置承务郎一人,掌同员外郎。唐武德初沿置,三年(公元620年)改为民部
官名。清朝道员之兼衔。清顺治(1644—1661)中沿明旧制,分设守道、巡道,辅佐藩、皋二司办理地方政务,乃省与府州之间之地方长官。皆带原品衔充任。由科道,如给事中、监察御史等官补授者为参议道,从四品
国民党政府最高军事指挥官。始设于广州国民政府。民国十五年(公元1926年)七月七日,公布《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组织大纲》,开始北伐,以总司令统辖北伐军各军、师。并赋予总司令以各种特权, 如“总司令兼任军
海军相当官。北洋政府设于各舰,均由上尉充任,掌管枪炮事务。
官名。汉朝为重号将军之一,与前、左、右将军并位上卿,位次大将军及骠骑、车骑、卫将军。有兵事则典掌禁兵,戍卫京师,或任征伐。设长史、司马等僚属。平时无具体职务,一般兼任他官,常加诸吏、散骑、给事中等号,
官名。唐德宗贞元十一年(795)增置,为正四品下武散官,专授归唐将领,隶诸卫。武散官名。唐置,专授给少数民族首领,秩正四品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