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典院
官署名。唐宪宗元和十三年(818) 平章事判度支借外命妇院内舍十数间隔截而置,有官典七人,随官勾检文案。
官署名。唐宪宗元和十三年(818) 平章事判度支借外命妇院内舍十数间隔截而置,有官典七人,随官勾检文案。
官名。西周置。一说即尹氏,执政大臣。《尚书·周书 ·立政》: “太史尹伯,庶常吉士。”杨筠如《尚书覆诂》: “尹伯,盖谓尹氏。”
南宋忠义巡社职名。高宗建炎元年(1127),立诸路州府忠义巡社之法,令民自相团结。每十人为一甲,设甲长一人; 每五甲为一队,设队长一人; 每四队为一部,设部长一人; 每五部为一社,设社长、副社长各一人
汉朝关于刺史监察职责范围的规定,汉武帝时制订颁行。六条是: 一,强宗豪右田宅逾制,以强凌弱,以众暴寡。二,二千石不奉诏书、遵奉典制, 倍公向私, 旁诏守利, 侵渔百姓, 聚为奸。三,二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慎刑司主官。额设二人。掌司事。
官名。辽朝置,为北面官。①亦称“北大王帐郎君”、“北王府郎君”,北大王院官员,在北院司空下。②北枢密院官吏,在北枢密院敞史下。官名。辽北枢密院与北大王院所属都有郎君一官,均称“北院郎君”,为低级事务官
指用谷物买官、拜爵、赎罪的一种制度。亦称纳粟、输粟。秦始皇时已有纳粟千石拜爵一级之制。入汉因之。文帝时规定,入六百石爵上造,四千石为五大夫,万二千石为大庶长。武帝时广开鬻官之路,桑弘羊请得入粟补官,或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司隶下大夫掌狄隶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署名。隋置,见“宫闱局”。
官名。金置,属三司。掌管三司档案、文卷之事。员额一人,秩正八品。
官名。① 西晋武帝初置,为王国之属官,其职掌不详。南朝宋沿置。②掌放牧之官吏。《史记·货殖列传》: “乌氏倮畜牧,及众,斥卖”,“秦始皇帝令倮比封君,以时与列臣朝请”,“夫倮鄙人牧长”。唐朝置,为牧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