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闱局提点
官名。金置,属宣徽院。旧名宫闱司,置令丞;大定二年(公元1162年)改为宫闱局。掌宫中閤门之禁,率随位都监、同监及内直各给其事。
官名。金置,属宣徽院。旧名宫闱司,置令丞;大定二年(公元1162年)改为宫闱局。掌宫中閤门之禁,率随位都监、同监及内直各给其事。
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石虎置。《晋书·苻洪载记》: “(洪)累有战功,封西平郡公,其部下赐爵关内侯者二千余人,以洪为关内领侯将。”
官名合称,西汉置。汉成帝河平以前少府属官有东织令和西织令,掌织文绣。河平元年省东织,改西织为织室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少府》。
明清荫监之一。指科举制度中,以官荫而得入国子监读书者。明初因袭前代任子之制,文官一品至七品皆得荫一子以世其禄。成化三年(1467)定制,在京三品以上方得请荫,或即与职事,或送监读书。云南、四川有土官生
官署名。民国二年置,属盐务署。根据善后借款条约,置中国总办一员、外国人会办一员,掌发给放盐准单及汇编盐税报告表册等事。并在各井盐地设立分所,置中国经理、外国洋协理各一人,共同担负征收存储盐务收入的责任
汉制,部刺史以六条察郡国二千石之官,岁终奏报朝廷。所察六条的内容,据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注引《汉官典职仪》为:“一条,强宗豪右,田宅逾制,以强凌弱,以众暴寡;二条,二千石不奉诏书, 遵承典制, 倍公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四班,拟伏波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班阶略提高,改拟光烈将军等号。
官名,汉哀帝时置,为哀帝太后属官,掌中安宫财物,秩中二千石。《汉书·外戚传下·孝元傅昭仪》:“帝太后称中安宫……并四太后,各置少府、太仆,秩皆中二千石。”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掌回收、销毁废旧钞币。世祖至元二十四年(1287)由昏钞库改立,在大都分设东西二库,秩从八品。二十八年五月罢,各路昏钞令行省官监烧。后复置,增为烧钞四库,秩正八品,设达鲁花赤、大使、副
官名。明朝宦官御前近侍之一。品级虽然不高,但因掌管皇帝起居,地位颇重。
将军名号。新莽置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莽遣捕盗将军孔仁将兵与郡县合击,岁余。”杂号将军名,西汉末年王莽置。掌征伐镇压饥民。《汉书·王莽传中》:“(谷贵民饥)五原、代郡尤被其毒。起为盗贼,……莽遣捕盗将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