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本
见“定琫”。
见“定琫”。
官名,汉武帝元朔四年初置,驻陇西临洮县,俸比二千石,掌统帅驻军,维持地方治安。《后汉书·孝顺帝纪》:“夏四月,复置陇西南部都尉官。”
司法官考试机构。北洋政府置,设委员长一人,由司法次长充任。典试委员八人(半数常任),由司法总长遴选,临时呈请大总统派充。监试委员人二,由司法总长遴选派充。再试分笔试与口试,笔试及格后进行口试。笔试用两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热河、察哈尔、绥远三特区,均于都统府内设置审判处,作为区内的审判机关,由都统监督司法行政。审判处以都统辖区为其管辖范围,其职掌除受理蒙民的诉讼案件外,并受理不服区内县知事判决而控告
官署名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定都北京,于北京置尚宝司,原在南京的尚宝司官署仍存,加“南京”字,称南京尚宝司。但只设卿一人,其实无所掌。
官名。北魏置,掌畜牧骆驼牛驴等。《魏书·侯莫陈悦传》:“父婆罗门,为驼牛都尉,故悦长于河西,好田猎,便骑射。”北齐则于有驼牛署下设典驼、特牛、牸牛诸都尉。
南宋时低级吏员的组织。其所属成员统称为小使,分为上名、手分、贴司三个等次。县的主吏——典书、押司可保举品行端正不曾犯赃私罪的手分、贴司三两人就编录司习学,遇编录司有阙,由县上报到州,州委派官员进行考试
官署名。掌边塞事宜。汉《郃阳令曹全碑》有塞曹吏。官署名,为郡属曹之一,掌要塞之事。汉《郃阳令曹全碑》有塞曹吏,汉魏时,在东北边郡置塞曹掾史。参看“塞曹掾史”条。
见“边务大臣”。
官名。清朝礼部会同四译馆之属官。乾隆十三年 (1748) 设,一人,汉员,正九品。於序班内升用。掌治接待贡使馆舍之事。
官名。金置,为太医院的佐官,秩从六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