宝浙局
官署名。清朝浙江之铸钱局。顺治六年(1649)设局。雍正七年(1729)改今名。设监铸官二人,以同知、通判选充。掌理本省鼓铸事宜。
官署名。清朝浙江之铸钱局。顺治六年(1649)设局。雍正七年(1729)改今名。设监铸官二人,以同知、通判选充。掌理本省鼓铸事宜。
官名。省称督邮、督邮掾。《汉书·朱博传》: “出为督邮书掾,所部职办”。汉朝郡府职吏,协助郡守国相监察属县,督送邮书,兼及捕系盗贼,录送囚徒。详见“督邮”。官名,简称“督邮”,汉置,为郡府属吏,掌协助
皇妃封号。唐高宗永徽(650—655)中,召武则天入宫,初拜昭仪,后进号宸妃。永徽六年(655)立武则天为皇后,不再置。北宋时亦设。
官名。唐置,属采访使。员额一人,掌推鞫狱讼。后改为观察推官。参见“推官”。
官署名。明、清五城兵马指挥司之一。凡京城内外,划境为五,其东境属该司,掌巡捕盗贼,疏理街道及囚犯、火禁之事。明朝设指挥一人,正六品,副指挥四人,正七品,吏目一人。清沿置,设指挥、副指挥、吏目各一人,俱
官名。明、清时外省派驻京师传递文书之官员。简称“提塘”。掌递本省与各部院往来文书,并负责领送颁给本省官员的敕书及州县印信。清制,各省派驻京师者共十六人,隶兵部捷报处。由督抚于本省武进士、武举人及候补、
明朝内府甲字、乙字、丙字、丁字、戊字、承运、广惠、广盈、广积、赃罚十库的合称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属官,专治疗马、驼等牲畜的伤病,下设兽医中士、兽医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六品上。
官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员一人,掌户部左曹之事。南宋高宗绍兴四年(1134),令户部侍郎二员通治左、右曹,遂罢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-220)末孙权置,三国吴沿置。南朝梁为四绥将军之一,武帝天监七年(508) 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班,拟四平将军,大通三年(529) 定制后,仍拟四平将军。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