客曹参军
官名。曲氏高昌国郡级官署客曹长官。
官名。曲氏高昌国郡级官署客曹长官。
爵位名。为太平天国后期设置的六爵之一,简称为侯。见“六爵”。
参见“右詹事”。
官署名。为长庆寺的佐官,见“长庆寺”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置,为全国水利局的长官。见“全国水利局”。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。顺治二年(1654)设律例馆,以各部院通习法律者为提调。乾隆七年(1742),律例馆并入刑部,仍设提调官一人,以刑部司员兼充。后定满、汉各四人、掌章奏、文移、管理吏役及
官署名。简称工关,又称工部分司。清朝工部所属之税关。顺治 (1644—1661) 初仿明工部抽分之制设。掌征通关竹木税,并兼征盐茶及商货税课,由工部营缮、都水二司稽核。雍正十年 (1732)达十四处,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首都建设委员会的长官。见“首都建设委员会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职掌视旧太仆寺,负责军马之购运、补充、孳生、牧养及治疗。宣统三年(1911),改为暂设机构,以备改建军马总监。辖均调、繁殖二科。置司长一人掌司事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以及钱粮衙门等机构均置。位催长下,负责催办具体事务。自九品至无品级不等。
参见“都督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