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谕使
官名。北宋徽宗宣和七年(1125)置,以宇文虚中充任,掌宣谕河北、河东路。钦宗清康元年(1126),又以种师道为河北宣谕使。南宋高宗绍兴元年(1131),又置,使宣谕淮南东路。后两浙西路、浙东福建路、湖南路、荆湖南路、江南东西路、广南西路等,各遣使宣谕。九年,楼炤以签书枢密院往永兴宣谕,得制置兵马移屯等事,宣谕之权遂重。置官署称宣谕使司,或称宣谕司,事毕则罢。
官名。宋置,掌宣谕朝廷旨意,事毕即罢职。后来,宣谕使皆预军政,其权仅次于宣抚使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七·宣谕使》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宣和七年(1125)置,以宇文虚中充任,掌宣谕河北、河东路。钦宗清康元年(1126),又以种师道为河北宣谕使。南宋高宗绍兴元年(1131),又置,使宣谕淮南东路。后两浙西路、浙东福建路、湖南路、荆湖南路、江南东西路、广南西路等,各遣使宣谕。九年,楼炤以签书枢密院往永兴宣谕,得制置兵马移屯等事,宣谕之权遂重。置官署称宣谕使司,或称宣谕司,事毕则罢。
官名。宋置,掌宣谕朝廷旨意,事毕即罢职。后来,宣谕使皆预军政,其权仅次于宣抚使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七·宣谕使》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领军府。以领左右将军为长官,统千牛备身、左右备身正副都督、左右备身五职、左右备身、刀剑备身正副都督、刀剑备身五职、刀剑备身、备身正副都督、备身五职等侍卫武官,侍卫皇帝左右,供御兵仗。
清末农工商部内部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九月设,将部内要政分为农工商三大纲,酌定子目,详细胪列,按期咨报,以备编纂统计年鉴之用。
官名。明朝武职土官,非泛指。设置于某些少数民族地区,以当地民族头人担任,无专职品级,世袭。
官名,辽朝置,属北面官,掌监督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。参看、“北院统军司”、“北院”条。官名。辽置,见“北院都统军司”。
官名。元于太禧宗禋院置同知兼佐仪神御殿事二人,为太禧宗禋院的副长官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火器营职官,正三品,位在翼长之下。于各营总内拣选充任。分掌章奏文移及内、外火器营训练之事。
官名。宋仁宗康定元年(1040)置,员二人,以待制以上充任,为太常寺次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,另设太常少卿领其职。
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石勒置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下》: “(石勒)旦召(王)假以为振忠都尉,爵关内侯。”
官名。见“刑部中大夫”。
① 官署名。隋朝行台省下置,有监一员、副监一员、丞四员。唐朝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下亦置,监一员、丞四员,掌舟车及营造杂作之事。唐朝将作监下亦置,有监一员、副监 (或称少监) 一员、丞一员,掌采伐木材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