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掾
宋朝尚书省左右司郎中、员外郎别称。
宋朝尚书省左右司郎中、员外郎别称。
官名。明代置于各盐场,掌盐仓的管理。
即“举状”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行政院于民国二十一年(公元1932年)依照《盐法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,设置盐政改革委员会,掌理基于《盐法》的一切盐政兴革计划,委员长由行政院长兼任,委员除财政部长为当然委员外,均应为对
武官名。三国魏曾以许定为之,不常置,见《三国志·魏书·许褚传》。
官名。见“尚方令丞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在边镇统兵,属镇将。参见“军主”。
明代军事系统的都司(行都司)、卫、所,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也是一种地理区域,统辖不属于行政系统管辖的疆土。明代卫所的疆土管辖可分以下四个类型:一为沿边卫所,其辖境从东北到西北以至西南的边疆地区,约占明代
见“金吾街仗司”。
官名。北周置,正五命,府属不详。任此职者见《北周六典》所引《大隋上开府城公扈使君铭》:“建德六年(公元577年),除郑州刺史。寻授内雄俊中大夫,刺史如故。”属官有雄峻中士,正二命。雄俊有时作雄峻,当是
宋朝诸路提举茶盐公事简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