宾客清吏司
官署名。简称“宾客司”。清朝理藩院诸司之一。顺治十八年(1661)设。乾隆二十二年(1757)改称王会清吏司,遂废。
官署名。简称“宾客司”。清朝理藩院诸司之一。顺治十八年(1661)设。乾隆二十二年(1757)改称王会清吏司,遂废。
爵名。战国秦置,为二十等爵第六级。秦汉沿置。西汉初年,官大夫以下得免全家徭役。文帝后,第九级五大夫以上始得免除一人徭役。爵位名。为二十级爵的第六级。秦制二十级爵号以赏功劳,汉因之。参看“二十等爵”和《
荐举制度。明崇祯(1628—1644)始定,由亲王保举宗室入仕。无亲王之藩,郡王亦可保举。
州门下吏名。汉代司隶校尉与部刺史均置主簿,录閤下事,省文书。属于假佐一类的吏员。魏晋以后,州刺史亦置主簿,掌刺史的节杖文书,传令检校,为其喉舌耳目。其时主簿职既亲重,地位随之提高,《隋书·百官志》记梁
官名。金代中都的行政长官,兼领本路兵马都总管府事。佐官有同知、少尹各一人;所属有总管判官、府判各一人,推官二人;又有知事、都孔目官及知法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于修订法律馆置调查长,每省区员额一人,负责省区内调查事宜。
辽朝太祖及近亲之后,称横帐、孟父房、仲父房、季父房,统称四帐皇族。见“一帐三房”。
吏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吏部置,员十人,分掌各案具体事务。吏员名。宋初置于中书省、尚书省六部及寺监,掌书写文书之事,其地位在手分之下。又宋初地方州县不设贴司,惟设私名与书手,掌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三年(1370)于磨勘司置司丞,不分左右,五人,佐司令掌司事。十年革。十四年复置,始分左、右,各一人。二十年复罢。
官名。汉朝以尚书掌主客曹政务,十六国后秦、西秦及北魏定为官名,置为尚书省主客曹长官。北魏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改制后罢。官名,即主客曹尚书。东汉分客曹为南主客曹和北主客曹,曹中政务由尚书掌管。主
官署名。清末新设的皇帝最高顾问机构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掌有关皇帝及宪法附属法令并外交条约等事宜之审议。置院长一人,副院长一人,顾问大臣三十二人,参议官十人。下设秘书厅,置秘书长一人,秘书官若干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