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爱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将作监

将作监

①官名。北魏将作大匠属官。《魏书·屈垣传》:“迁将作监,统京师诸署。”②官署名。隋文帝开皇二十年(600) 由将作寺改名,设将作大监(大匠、大令) 、将作少监(副监、少匠、少令)为长贰,丞为佐贰官,领左、右校及甄官署。掌营缮宫室宗庙城门东宫王府诸中央官署及京都其他土木工程。宫外营缮及重大工程须奉皇帝制敕,小事奉省符即可。唐朝增领中校署及百工、就谷、库谷、斜谷、太阳、伊阳诸监。其长贰或称将作大匠、少匠,或称将作大监、少监,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 定名为将作大监、少监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曾改名缮工监,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 又改营缮监,中宗神龙元年(705) 复旧。五代因之。北宋前期土木修缮之职归三司修造案,本监仅掌祠祀供省牲牌、镇石、炷香、盥手、焚版币等事,置判监事一人,以朝官以上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后,恢复职掌,主管城壁、宫室、桥梁、道路、舟车营缮修造之事,出纳籍帐,上于工部。设监、少监为长贰,有丞、主簿等佐官,领修内司、 东西八作司、 竹木务、 事材场、 麦��场、 窑务、丹粉所、作坊物料库第三界、退材场、帘箔场。徽宗宣和五年(1123),罢营缮所归之。南宋初并归工部,高宗绍兴三年(1133)复置,设丞主持,十一年设长贰官。孝宗隆兴(1163—1164)初,宫室无所营缮,职务简省,百工器用属工部所辖文思院,本监唯置丞,乾道(1165—1173)以后,营缮之职多由府尹、畿漕分任,本监长贰丞簿并置,用以安置久任台省官及郡邑有声望者,号为储才之地。辽朝为南面官署。元有“将作院”,掌宫廷服用、饰物制作,营缮之职则归工部。元末朱元璋曾置“将作司”,明初亦并工部。③官名。隋、唐为将作大监的省称。宋朝置为将作监长官。初为寄禄官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始为职事官,从四品。辽亦置。参见②。


官署名。隋改将作寺为将作监,掌营建等。统左右校及甄官署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》。唐宋辽皆沿其制。唐代将作监,设监一人,从三品,少监二人,从四品下。掌土木工匠之政,总左校、右校、中校、甄官等署,百工等监。左校署掌梓匠之事;右校署掌版筑,涂泥、丹垩、匽厕之事;中校署掌供舟车、兵械、杂器;甄官署掌琢石、陶土等;百工等掌采伐木材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三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军事善后委员会

    善后会议设置的专门委员会之一。善后会议宣称为了收束全国军事和整理全国军政,于民国十四年(公元1925年)四月十五日议决《军事善后委员会条例》,二十四日由临时执政公布。九月二十一日临时执政下令召集,十月

  • 书记厅

    官署名。北洋政府置。(1)设于大理院,主官为书记官长,下辖总务处及民刑事处。(2)设于高等审判厅,其主官与所辖机构与大理院书记厅同。

  • 度支承务郎

    官名。隋文帝置度支员外郎,为侍郎的副职。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,废员外郎,增郎的员额为二人,后又减为一人,另置承务郎一人,掌同员外郎。唐武德初沿置,三年(公元620年)改为“度支员外郎”,见该条。

  • 清台令

    官称。南朝宋孝武帝大明六年(462) 置。职掌不详。朱铭盘《南朝宋会要》序在太常下。

  • 宰府

    即宰相府。西汉丞相为宰相,故丞相府亦称宰府。东汉丞相更名司徒,司徒府沿称宰府。官署名,为宰相府的省称,也称相府。《后汉书·马严传》:“旧丞相、御史亲治职事,唯丙吉以年老优游,不案吏罪,于是宰府习为常俗

  • 班禅额尔德尼

    佛号。简称班禅。藏传佛教格鲁派两大活佛转世系统之一。“班”为梵文“班智达”之略称,意为学者。“禅”藏语意为“大”,“班禅”即大学者之意。清顺治二年(1645),卫、藏首领蒙古和硕特部固治汗尊宗喀巴四传

  • 图正

    清代职役名。掌一图征催之役。见“都图”。

  • 三元

    官场用语。宋朝乡试、礼部试、殿试皆名列第一,称三元。即解元、会元、状元。但能连中三元者极少,如明朝仅商辂一人。宋代称连中解元省元与状元者为三元;明清时称连中解元、会元、状元者为三元。科举时代三元之人数

  • 手笔俊拔超越辈流科

    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文类科目。先天元年(公元712年)诏举,杜昱等七人及第。

  • 配隶案

    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刑部置,分属都官司,掌配隶人名籍。哲宗元祐四年(1089),并入举叙案。徽宗崇宁二年(1103)复置。南宋沿置。由都官郎官领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