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内史上士、中士、下士
官名。见“内史上大夫、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见“内史上大夫、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又称“步军翼尉”。清朝八旗步军营之职官。初名“总尉”,乾隆十九年(1754)改名翼尉。额设二人,左、右翼各一人。正三品,掌分辖步军,以守卫、巡警京城。武官名。清代步军统领的佐官,秩正二品,左右翼
官名,汉置,即左车将和右车将。左车将掌左车郎,右车将掌右车郎;掌车叫车郎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。
官名。清朝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之一。隶于噶伦。掌治拉萨街道之事。设五品官二人。
官名。同“太卜”。卜官之长。属员有卜师、卜人等。总掌卜筮之事。周朝置。一说殷时已置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 “天子天官,先六大,曰大宰、大宗、大史、大祝、大士、大卜。”郑玄注: “此盖殷时制也。”《周礼·
即千牛卫。《通典·职官十·左右千牛卫》:“大唐贞观中复为左右领左右府,显庆五年始置左右千牛府……后改为左右千牛卫。”
官名。隋制于东岳泰山、西岳华山、南岳衡山、北岳恒山、中岳嵩山各置庙令,以供神祠洒扫。唐沿置,庙令秩正九品上,掌祭祀及判祠事;下设祝史,掌陈设读祝,行署文案:斋郎,执俎豆及洒扫之事。宋亦置五岳庙令与庙丞
官名。清朝管理地方盐务之最高长官。康熙(1662—1722)中改巡盐御史设。长芦、两淮、河东各一人。三十年(1691)增设福建、广东、广西各一人。由特旨简充或都察院奏差者,各带原衔品级,由内务府官员简
官署名。清朝刑部所属机构。雍正元年(1723)设。主鞠讯囚禁。五年,定于原有十四司内择选满、汉司官各三人,专掌该司事务。乾隆六年(1741),改为奉天清吏司。
官名。唐玄宗开元十三年 (725)集贤殿书院置,以六品以下为之,日以一人侍读,以备质询史籍疑义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世祖至元四年(1267),回回星历学者扎马鲁丁制西域天文仪器七种及《万年历》。八年,立回回司天司,秩从五品,以扎马鲁丁为提点。仁宗皇庆元年(1312),改为回回司天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