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爱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小学

小学

官立学校。西周始置,为教育王子及贵族子弟的学府,在太学之下。招收八岁以上、十五岁以下的贵族子弟,教授礼、乐、射、御、书、数等课程。十六国前赵、后赵及北魏亦置。《晋书·刘曜载记》:“曜立太学于长乐宫东,小学于未央宫西,简百姓年二十五已下十三己上,神志可教者千五百人,选朝贤宿儒明经笃学以教之。”《石勒载记上》: “勒增置宣文、宣教、崇儒、崇训十余小学于襄国四门,简将佐豪右子弟百余人以教之,且备击柝之卫。” 宋朝有在京小学和州县小学。在京小学始建于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间,分“就傅”、“初筮”两斋; 徽宗政和四年(1114) 分为十斋,学生近千人,分八岁、十岁和十二岁以上三等,每季分别考试,依三舍法升补。州县小学始建于仁宗至和元年(1054),徽宗崇宁元年(1102) 令州县遍置,十岁以上皆许入学。各设教谕、小长。南渡后重建学校,高宗绍兴十二年 (1142) 于太学附置小学一斋。西夏仁宗仁孝人庆元年 (1144)于禁中置,凡宗室子孙七岁至十五岁皆得入学,设教授,仁孝与皇后罔氏时为条教训导。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(1291),令江南诸路学及各县学内置,选老成之士为师。


官学名。西周始置,《礼记·王制》说:“小学在公宫之左,大学在郊。”关于入学年龄,大致是“年八岁而就外舍,学小艺焉,履小节焉。”王室子弟为八岁,公卿、大夫之子为十三岁,士和庶民子弟俊秀者为十五岁。宋元丰年间于国子监置小学,分“就傅”、“初筮”两斋;政和四年(公元1114年)有学生近千人,分为十斋,实行三舍法,自八岁至十二岁,按各人程度,分别补人内舍、上舍,每季考试一次,逐舍升补。南渡后,学校重建,绍兴十二年(公元1142年),附小学一斋于太学。州、县亦置小学。熙宁四年(公元1071年),诏州给田十顷为学粮,仍置小学教授。崇宁元年(公元1102年)令州县均置小学,设教谕,立学规,招收十岁以下儿童入学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王国祠祀长

    官名。东汉置,秩比四百石,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》“本注”说:“主祠祀”。

  • 秘书厅

    官署名。清末始设于弼德院与资政院,北洋政府于总统府、国务院、国会两院和一般重要机关均有设置,办理总务或机要事务。

  • 副军械官

    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标一人,正四品,协参领充,奏补。掌督理炮标战具军火。

  • 礼官大夫

    官名,汉置,掌礼仪。《汉书·儒林传》:“鲁高堂生传《士礼》十七篇,而鲁徐生善为颂。孝文时,徐生以颂为礼官大夫。”官名。汉代太常的属官。主管礼仪之事。《汉书·儒林传》记“孝文帝时,徐生以颂为礼官大夫。”

  • 供奉司

    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六年 (1373) 改内府宦官衙门御用监而置,秩从七品(原为从三品),设官七人,掌诸器用造用之事。后复改称御用监。

  • 都水官

    官名,郡县水池鱼利多者置此官,掌平水收渔税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
  • 经度制置副使

    见“经度制置使”。

  • 左廪

    官署名。战国齐置。主管粮谷收藏与供应。《十六金符斋印存》卷一第一号: “左廪之鈢。 ”

  • 总部

    官署名。明洪武六年(1373)于吏、礼、兵、刑、工五部下分置,为各部属部之首,并置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,员额不定。十三年,户部改原属下五科为四属部,亦置为属部之首。遂定制六部各总部分设郎中一员,员外

  • 商部律学馆

    清末商部所辖机构。职掌翻译外洋商律各书兼及路矿律、招工律、保险律、报律、各国通商条约,译出后,审慎采择,参以中国律例,编成条款。设总纂、纂修官各二人,以本部司员兼任。派定通晓中外文学者若干员以为翻译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