皇帝宫廷中派出的使臣,多由宦官担任。《宋书·袁粲传》:“元徽元年,丁母忧。葬竟,摄令亲职,加卫将军,不受。敦逼备至,中使相望,粲终不受。”唐白居易《缭绫》:“去年中使宣口敕,天上取样人间织。”
官名。隋文帝置度支员外郎,为侍郎的副职。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,废员外郎,增郎的员额为二人,后又减为一人,另置承务郎一人,掌同员外郎。唐武德初沿置,三年(公元620年)改为“度支员外郎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宋朝初年置,太宗淳化五年(994)改为国子监直讲。后复置,以幕职州县官充任。掌以经术教授学生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罢。
见“千总”②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隶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,掌必呈(又译必赤里,今青海贵德)吐蕃部族。设达鲁花赤二员,万户四员。
官署名。明朝军事机构卫和所的合称。详见“卫”及“千户所”。明代军事机构名。设于京师和全国各地。数府划为一个防区设卫,下设千户所和百户所。一卫所辖有五千六百人,一个千户所辖一千一百二十人,一个百户所辖一
官署名。又称人匠总管府。设于元世祖中统元年(1260),掌怯怜口哈赤民匠一千一百余户,秩正六品。至元九年(1272),拨隶安西王位下。仁宗时改隶徽政院。英宗至治三年(1323),划归陕西行省管辖。文宗
官名。太平天国置东殿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尚书,属东王府。每部十二人,以数字编衔,自吏部一尚书至工部十二尚书,共七十二人,其官阶职同检点。参见“六部尚书”。
官名。即典饎。
《尚书·吕刑》指出当时(西周时)主审案件的刑官,可能出现五种偏差:“惟官、惟反、惟内、惟货、惟来。”即依仗自己权势随意处理,或乘机和报恩怨,或暗中受到权势者的牵制,或乘机敲榨勒索,或贪赃枉法。若审判官